西湖法院执行法官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14.03.2016  16:43

  日前,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李某(化名)挽回了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李某领到执行款后,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标的额这么大,没有想到法官的执行效率这么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我的案件圆满了结。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2014年12月份,胡某(化名)因公司盲目扩张需要,以公司名义向李某借款900万元,由胡某做了担保,借款约定2个月后归还。由于胡某公司资金链断裂,该笔借款到期后一直无法偿还。李某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胡某及其公司归还所借款项及利息。法院判决支持了李某是诉讼请求,胡某也表示服判,但就是没有钱偿还。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胡某多次协商,胡某表示现在公司债务缠身,根本无力偿还李某的巨额债务,名下财产也被法院查封。负责此案的法官不辞辛劳,查询李某及其公司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于发现李某公司名下在外县有一块土地70多亩,执行法官马上查封土地并通知胡某到庭法院了解情况,在事实和法律面前,胡某也只有同意法院处置土地,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经过评估、拍卖程序,土地所得款项1100余万元偿还了李某的债务。一个案件至此得以执行完毕,也就出现了文中开头出现的一幕。 (吴云 黄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