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四个注重”规范司法警察工作提升警务保障能力

04.11.2013  15:02

近年来,上高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坚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司法警察工作核心内容,着力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为检察业务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一是注重学习理念,着力打牢素质基础。该院明确提出过硬的素质是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前提,要求司法警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平时工作中,严格落实督促检查,开展经常性学习评比等学习制度。通过促进学习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有效落实,使全体司法警察学习的理念根深蒂固。

二是注重教育培训,增强司法警察履职能力。该院以每周半天进行日常学习,每季一次开展集中培训,每年一次组织封闭强化训练的形式,积极开展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岗位练兵活动。扎实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地增强了司法警察的履职能力,为确保办案安全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

三是注重规范建设,培养全面过硬队伍。近年来,该院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核心,着力打造一支作风、素质和形象过硬的队伍。首先是抓好编队管理,坚持在队伍建设上求规范,严格落实司法警察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指挥的队伍建设要求。其次是抓好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工作秩序和工作流程。

四是注重安全意识,建立安全防范责任制。该院要求,确保办案安全是司法警察的天职和生命线,保安全的责任意识务必在每一位司法警察头脑中牢固树立。在工作的开展中,从细节入手,让安全责任贯穿到每一次任务,渗透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法警的自觉行动中。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用扎实的作风进行细致的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