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交两万元订金买房 不买退钱难

08.07.2014  14:07

吉安王先生:我是泰和县万合镇的一名在外务工人员,前不久在泰和火车站附近的御品香樟定购了一套总价为44万余元的商品房,并向开发商预交了2万元订金,但未签订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交完订金后,家人认为经济负担太重,不想买房。我和开发商交涉多次要求退回订金,但都遭到对方拒绝。

记者跑腿:接到王先生的诉求后,记者将情况向泰和县消协进行了反映。日前,该县消协派人前往御品香樟售楼处了解情况。该售楼处负责人称,王先生不想买房,他们并不存在过错,因为在定购商品房之前,就告知了其一旦交了订金,就不能退回。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在购房者未签订认购协议和正式购房合同情况下,就让其预交订金,售楼方也存在一定的过错。经过多次耐心协调,最终该售楼处同意退回王先生的订金。6日,记者获悉,王先生已经拿到了2万元订金。(王惠明、记者彭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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