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土地开发尊重民意得民心

07.08.2014  18:22

泰和县2013年土地开发项目包括4个项目20个标段,涉及全县22个乡镇,工程于2013年9月2日开工,2013年12月4日完工,共新增耕地3508.2亩,项目总投资2088.2万元。2014年7月26日通过了项目竣工验收。

实施前,在项目选址上,泰和县国土资源局组织4个工作组,先后13次到项目区村、组与群众面对面进行座谈、听证,充分听取当地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共收取村、组《同意进行土地开发项目承诺书》43份。确保了项目实施后不出现权属纠纷、群众上访等事件发生。

设计时,注重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注重与优化用地结构相结合,真正做到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满足农民意愿。

实施过程中,该局强化施工组织、工程质量、资金控制、项目管理等。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等制度,在施工中严把施工队伍关、施工标准关、建设材料质量关和工程质量自检关,严格审查项目变更。工程质量监管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建立了业主、监理、乡村、第三方检测等“六位一体”质量监督模式,实现了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工程投资的全面控制。把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项目实施后,积极引导当地村民进行耕种,主要种植花生、西瓜、马铃薯、百合等经济作物。为提高了当地群众耕种的积极性,泰和县政府通过采取政府保底措施,确保承包户不亏本,如出现亏损,亏损部分由政府承担。目前,泰和县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已全部实现了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