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办法下月起实施;洗涤损坏最高赔20倍

13.03.2014  09:58

  水洗冒充干洗 消费者可获10倍赔偿

  近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4月1日正式实施。今后,商家擅自用水洗冒充干洗,一经查实,应按洗衣费的10倍给予赔偿,贵重衣物可书面约定保值洗涤。

  洗涤损坏最高赔洗衣费的20倍

  据了解,早在去年4月26日,南昌市商贸委就施行了关于南昌洗涤(水洗)行业质量要求,主要针对的是南昌市面上公共的纺织品的洗涤标准,而对于市民日常的洗涤纠纷还未有处理的标准。此《办法》是南昌市第一部正式出台的条例,也是洗涤行业与消费者之间正确理解衣物水洗标识之间的桥梁。

  记者注意到,办法按照洗涤前已注明有质量瑕疵问题的衣物,经洗涤后发现其他质量问题;在洗涤前已注明质量无瑕疵的衣物,经洗涤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等情况,可视各种情况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其中,经洗涤后造成衣物丢失、损坏、丧失穿用价值的,应退还洗衣费,最高价不超过洗衣费的20倍赔偿。

  “这是按折旧率来算的,年折旧率为20%,逐年递增,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最高赔偿为洗涤费的20倍,不应超过衣物原价,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南昌市洗涤行业协会会长强调。

  贵重衣物可书面约定保值洗涤

  据统计,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洗衣行业的纠纷主要包括水洗冒充干洗,衣服洗涤之后出现变形、褪色等问题。为此,《办法》为消费者提供了保值洗涤。对于一些高档、名牌或有纪念意义的贵重衣物,消费者与商家商定并在洗衣凭证上书面约定保值洗涤、保值金额、保值洗涤费,给心爱的衣物买一份“保险”,而这个保值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保值洗涤费不得超过保值金额的10%。

  记者注意到,在市民广泛关注的“商家利用水洗冒充干洗”问题上,《办法》为消费者提供了切实的保障。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设备或者水洗冒充干洗的,经营者应按洗衣费的10倍给予赔偿,如同时发生洗涤问题,还应按所洗衣物的购物凭证的金额扣除使用折旧费进行赔偿,并将案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对洗涤行业经营管理进行规范

  在出台该《办法》的同时,南昌市洗涤行业协会也相应出台了南昌市洗涤行业经营管理规范,对市场上的经营者进行规范。在该规范中不仅规范了经营者的开业条件,而且也对从业人员、洗涤方面的质量安全甚至是赔偿方面有了规范和要求,另外,也是最重要的,在经营服务的管理方面也细分了6条条例进行规范。记者 万珺 实习生 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