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积极开展“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

24.04.2014  12:08

4月16日,乐安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开展“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为增强活动效果,该院邀请了县综治委、公安、司法、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6家单位参加。

上午,在县鳌溪司法所,该院组织开展“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座谈会。座谈会由县综治委和检察院联合主办。该院检察长杨建军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话,听取社区矫正人员意见建议,解答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疑问。社区矫正人员踊跃发言,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社区矫正是否可以减刑,怎样减刑?社区管理可否放松些?自己是社区矫正人员打工、做事经常拿不到工资等情况,怎样维权?通过座谈,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检察官给他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宣传课。

下午,该院与受邀单位人员一起来到县看守所,向在押人员发宣传资料、广播《关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酌定量刑情节的试行办法》,并进行问卷调查。还与在押人员座谈,开展宣传活动。受邀单位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参加“4.16”活动,改变了他们对在押人员待遇的根本看法,让他们看到了检察院监所部门人性化的检察监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