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双和谐”活动推动佛道教文明敬香生态寺观建设

01.04.2016  12:40

  日前,为认真贯彻省民宗局《关于2016年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赣民宗字[2016]17号)精神,章贡区高度重视,向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下发文件,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活动围绕宗教活动场所示范化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为主要抓手,推进“文明敬香”、“合理放生”、“生态寺院”建设。

  一是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佛、道教自古就有珍惜自然、保护环境的优良传统,寺庙、宫观是实践生态理念的重要基地,也是展示宗教生态建设的重要窗口。引导佛道教,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有利于佛、道教界自身建设和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以活动为抓手,加强对佛、道教团体和场所的指导和管理。按照“文明、安全、环保、秩序”的总要求,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观念深入人心。区民宗局经常性深入各寺庙、宫观以发放宣传材料、开设宣传专栏、专人现场讲解等方式,做好信众和游客引导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敬香活动,协调相关部门整治非宗教活动场所的违规燃香等问题。把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寺观消防、安全及查处非法宣传品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宗教活动自我管理能力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周密部署,营造活动有序、管理规范、安全整洁、生态环保的寺观环境。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活动取得实效。加强与公安、工商、旅游、文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借教敛财”行为;协调工商抓好市场准入,规范香烛经营,查处假冒伪劣燃香类产品;协调旅游部门加强对旅游企业和导游人员的管理,杜绝欺诈诱导行为;协调文物部门加大场所文物保护力度,规范烧香行为,消除隐患。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对建设生态寺观的指导和支持。

  四是注意把握重要节点的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国家法定节假日、宗教重大节日及大型宗教活动期间的敬香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火灾和其他安全隐患,确保佛、道教活动场所活动安全有序。

  (赣州市章贡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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