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省直机关“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23.07.2015  17:53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工会组织:

为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党员、职工子女上学方面的困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省直机关“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助学对象为省直机关困难党员(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困难职工(工会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会工委,且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子女,今年国家统招大学生(以大学录取通知书为准,报考免费师范生、部队院校生、国防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子女:

1、享受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党员、职工家庭子女;

2、双下岗党员、职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发生了突发性灾害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党员、职工家庭子女。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调查摸底。省直各单位党组织、工会组织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属基层单位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就读大学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基层工会对本单位困难职工提出的申请进行核实和入户调查,上报前须在本单位公示,父母双方同在省直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2、按时上报材料。请省直各单位党组织、工会组织认真填写2015年度省直机关困难党员、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摸底表、汇总表(见附件),并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交纳学费通知单复印件、父母所在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诊断或诊治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于2015年8月14日前上报,逾期不上报视为自动放弃,上报资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考虑。

困难党员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摸底表、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省直机关困难党员基金会(联系人:周瑶,电话:8624285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调查摸底表、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联系人:刘思;电话:8624285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上下联动帮扶。省直机关困难党员基金会和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对各单位上报的资料进一步审查核实并汇总后,提出资助方案,提交基金会秘书长会议和工会工委办公会研究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实施分类资助。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工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对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就读大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综合帮扶,以提高帮扶效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整合社会资源,争取更多的帮扶资金,形成上下联动帮扶的格局。

附件: 请点击下载所有附件

1.省直机关困难党员、职工子女上大学调查摸底表

    2.省直机关困难党员、职工子女上大学调查汇总表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机关困难党员救助基金会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