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水基层派出所组织学习《居住证暂行条例》

15.03.2016  17:15

2016年3月14日上午,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界水派出所利用周例会时间组织全体民警对《居住证暂行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就做好辖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管理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该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2016年3月2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又下发了《关于居住证制度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和《关于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新功能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对办理居住证进行了严格规范。

在学习会上,派出所负责同志对《条例》和省厅下发的两个通知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就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条件、流程进行了授课。会上还就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办理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要加强对《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学习,全面了解各条款的含意;二是对群众做好一次性告知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及条件的工作,避免群众多跑路,提高派出所工作效能;三是对受理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办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不得出现违规行为,严禁触碰法律红线。四是社区民警要利用下片工作的契机广泛宣传好《条例》,使辖区群众了解居住证管理一般性规定,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登记摸排工作,使每位流动人口不漏管,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好的服务,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