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5岁女童疑遭派出所长侄子强暴 警方拒立案

26.01.2014  11:21

  2012年11月21日,家住泰兴市东部某乡镇的成玉翠向警方称,自己的女儿小莲被邻居15岁的小风强奸。由于小风伯父的身份特殊—派出所所长,事件很快引起舆论关注,一则名为《派出所所长侄子强奸5岁女童无罪释放,母女当街下跪喊冤!》的网帖在微博上引起轩然大波。

  2013年1月24日,泰兴市公安局认为证据不足,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经多方工作,几天之后,成玉翠夫妻俩签字承诺对公安认定结论无异议,不再上访、不再上网炒作。2013年2月4日,当地司法部门给了成玉翠家一张万元存单。

  但此事并未因此平息,在随后近一年时间里,成玉翠依然多次上访讨说法,网帖也不断被网友评论和转发。现代快报记者 尹有文

   一则不断被评论和转发的微博

  现代快报记者前天在微博中搜索关键词“泰兴”,发现最新一个与此事件有关的微博发布于2014年1月21日晚,有28人评论,178人转发。

  微博大致内容为:泰兴市某派出所所长的侄子,强奸年仅5岁的女童,因为自家权势大,嫌疑人关了几天就放了。受害女童的父母无处伸冤当街下跪喊冤,曝光几个月可至今无果。微博配图有4张,为一名女子和女童跪在泰兴市公安局门前,旁边站了几名穿警服的人。

  1月16日,描述这起事件的微博因被粉丝众多的大V转发,再次引发网友关注,泰兴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泰兴”也不得不再次进行回应。回应内容为:2012年11月21日,我局110接到报警:2012年7月,吴某(女,2007年出生,泰兴市人)被邻居吴某(男,1997年出生)强奸。接报后,我局立即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经查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我局依法作出了不予立案决定。

  其实就此事件,“@平安泰兴”早在2013年8月8日和2013年1月30日分别通过微博和泰兴本地的羌溪花园论坛进行过回应,但是,当“强奸、派出所长、女童、下跪”这些关键词集中到一起时,泰兴市公安局不足百字的声明显得十分无力。

  现代快报记者搜索发现,2013年,每个月都有大量网友在转发这条微博。

   女童被爆遭邻居强奸

   对方给3000元检查

  1月17日,现代快报记者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小莲的母亲成玉翠。成玉翠拿出申诉材料和女儿检查的病历,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2012年7月的一天,成玉翠给女儿小莲洗澡时,发现她下身有些红肿,觉得有些不对劲,就问有没有人碰过她。小莲一直不肯说。追问持续了4个月,直到11月18日,小莲才开口说邻居小风碰过她。

  成玉翠意识到女儿可能被强奸了,立刻通知了在外打工的丈夫和已在上海成家的大女儿。11月19日,大女儿带着妹妹小莲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进行检查。记者看到病历上写着“阴道口无异常、无红肿”。“医生说孩子被动过了,两人在一起了,但需要公安部门出证明,医院才可以下结论。”成玉翠说。

  当晚,成玉翠通知了小风的父母和小风当派出所所长的大伯。成玉翠夫妻当时的想法是,“给我小孩检查一下,究竟有没有大问题。”

  小莲和小风两家同姓,同属一个家族,按照辈分,小风应当叫小莲姑奶奶。既然是家族的事情,解决起来似乎变得简单。11月20日晚,两家人和村干部坐到一起,其中有小风的大伯。

  经过商量,小风家人答应先拿出3000元给小莲检查,“我们不要他的钱,后来是村会计扔到我家床头,但我们一直没动。”成玉翠说。

  21日,成玉翠带女儿继续检查。当晚,小风跑到小莲家门口说,他没有做那种事,要成玉翠把钱还给他。成玉翠随后打电话叫来小风的大伯,将3000元还给了他。

  随后,成玉翠的大女儿向警方报案称小莲被强奸。

   无证据证明被强奸

   警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2012年11月21日晚,成玉翠大女儿报案过后,泰兴市公安局刑侦部门介入调查。成玉翠继续带着小莲到上海、苏州等多家医院进行检查。现代快报记者翻阅成玉翠提供的病历发现,有病历上有“处女膜破损不明显”的字样。成玉翠称,医生说女儿被碰过,但不肯出书面证明。

  成玉翠说她不知道跑了多少次派出所和公安局,却一直没有说法,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她才带着女儿到公安局门口跪访。而就是这一幕在网上疯传。

  报案两个多月后的2013年1月24日,泰兴市公安局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称: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一定的证据予以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决定不予立案。

  舆论风波引发后,泰兴市纪委、检察院等部门曾介入调查,小风的大伯也被喊去谈话,但最终维持了公安作出的结论。

  今年1月16日,泰兴市公安局局长凌玉富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没有最新的情况。报警之后小女孩身体都检查过,没有发现强奸案发生的证据。案件已经经过检察院复核。

  泰兴市公安局副局长蒋国凤介绍,立案有三个条件,一要有犯罪事实存在,第二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此事属泰兴警方管辖。“立案的前提是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

  “我们执法的人要讲证据,不能凭感情用事,就是我们也认为是他,但证据不到位,你也不能认定是他。”泰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季在君表示,“现在是法治社会,讲究无罪推定,不是有罪推定。”

   为“维稳”给万元存单

   家属质疑:没问题给我钱干什么

  成玉翠无法认同警方的结论,她开始多处跪访,“跪在派出所,跪在男孩的学校门口”。随后,成玉翠所在镇的司法部门介入协调此事。

  司法所负责人刘所长说,成玉翠说有医生说是强奸,但公安部门到医院去核实,发现没有哪个医生讲过这个话。

  “2012年底,大家就围绕她这个事情,不知道花了多少人力物力。”刘所长用手比划着说,他们和公安、村干部带着厚厚一沓材料两次到她上海的大女儿家进行调解。

  “到了年终岁底,当时为了太平,派出所筹了1万元准备救助她家,因为她家条件不太好,这也是从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刘所长说,1万元到位后,所里到银行存了一张存单,写的是小莲父亲的名字,存单给了小莲的父亲,但设定了密码。

  2013年1月29日,成玉翠夫妻俩签下承诺书,内容是:本人及家属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不再有异议,承诺今后不再为此事到有关部门上访,也不到网上进行炒作,如有违反负一切法律责任。

  2013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距离春节还有6天,公安局、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连同小莲的父母一起赶到位于上海的成玉翠大女儿家,经过协商,一家人同意了结此事后,刘科长告诉了成玉翠大女儿存单的密码。

  “如果没有问题,给我家钱干什么。”有一段时间,成玉翠一直认为钱是小风家出的,至今,她也对政府给1万元无法理解。

   两家人原本“好得厉害”

   因为这件事生活轨迹都变了

  虽然事情暂时得到平息,但两家人在网上的骂战又激起了矛盾。小风的家人称成玉翠家不该享受低保。受到刺激,成玉翠再次走上上访之路。去年11月份,成玉翠到省里上访,刘所长在省信访办待了两天一夜,成玉翠才回来。对于签下的承诺书,成玉翠表示是被别人骗签的。

  虽然多次上访,但事件定性并未改变,真正被改变的是两家人的生活。

  小莲和小风两家住得很近,相距不到30米,中间只隔了一户人家。1月17日中午,小风家大门紧闭,住在西边隔壁的二婶说,小风到外地上学去了,好多天没看到他家有人了。

  “想不通,以前两家人好得不得了,怎么弄得今天这样子。”小风二婶介绍,小风的父亲兄弟三个,老大是派出所所长,老二是她家,老三是小风的父亲。小莲父亲高出他们三个辈分,小风二婶家还是他帮忙装修的。

  “出事之后老大最郁闷,天天待在家里不出来,退休了就去在美国的儿子那里。”小风二婶家与整件事没有一点关系,但“现在村上人对我们家都有不好的看法,我儿子和媳妇在外面也感觉不光彩。”

  从所长位置上退休后,小风大伯曾对司法所刘所长说,“说出来是丢人的事,虽然也参与了协调,但不是利用权力,现在却要为这件事背一生骂名。”刘所长很清楚记得退休所长还说过,“真有这种事,我也不饶他啊,我自己把他送进去。”

  “叔叔好!”面对陌生人,小莲并不害羞,主动大方地跟记者打招呼,这件事之后,她到了上海读书,父母也跟着一起去了,现在放寒假回到家里。

  要过年了,听说小风一家也要回来,小莲的父亲心里有些堵,但他说,“现在不想闹了,对两家都没什么好处。”

  (文中“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均为化名)

   律师观点: 警方不予立案 符合法律规定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张蕾认为,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是符合规定的。

  张蕾介绍,无罪推定是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指未经审判来证明有罪确定之前,优先推定被控告者无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

  张蕾介绍,这起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是女孩子身上有没有提取到精液之类的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如果提取到很可能就构成犯罪,如果没有的话就很难认定。

  “4个月以后报警,很可能所有的证据都灭失了,这种事情有时候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张蕾说,“如果性侵行为真的存在,我们也很痛恨,也可能知道这个是事实,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说得不好听,只能自认倒霉。”

  “法律讲究的就是证据,如果都靠人的感情来判罪,那么法律就成为一纸空文了。”张蕾认为,这其实也说明司法的一种进步。

  原标题:江苏5岁女童疑遭派出所长侄子强暴 警方拒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