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长流 泽被子孙 江西全面实施“河长制”解读

11.11.2015  10:49

  《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11月1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标志着我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正式启动。

  江西山清水秀得天独厚。“不差绿”的江西,为什么要出台这一方案?“河长制”的实施,对江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崛起具有怎样的意义?11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省水利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一一作答。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我省水系发达,河湖众多,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常年稳定在80%以上,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然而,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个别县城、工业园区等河段水质不达标;一些地方与水争地、侵占河湖水域、挤占堤防岸线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河流非法采砂未得到遏制,采砂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全社会河湖保护意识尚未深入人心,爱水护水惜水理念未完全转化为实际行动。

  “保持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说,“实施‘河长制’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把影响河湖生态环境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不走发展、污染、治理的老路,进一步夯实绿色崛起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