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发布浒湾境内抚河段全面禁止采砂通告

16.06.2016  23:21

为了维护正常河道采砂秩序,保护河道堤防安全,稳步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治理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顺利进行,近日,金溪县水利局、金溪县公安局、金溪县浒湾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及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联合发出通告,在金溪县浒湾境内抚河段全面禁止采砂。

通告要求:任何单位、个人在未取得新的河道采砂许可证之前,禁止在该河段从事经营性采砂行为。该河段现有的采砂户必须在6月19日18时前停止一切采砂作业行为;对采砂船具抛锚固缆、定点停靠;清理采砂场地和设备,截断电源,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逾期不停止采砂作业或逾期不清理有关设备的,将依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法予以强制清理。

通告强调:对在禁采过程中出现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和因非法采砂影响河道堤坝安全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许可从事非法采砂作业的,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告还公布了对违法采砂行为的举报、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