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浔阳区昨日受理了第一例二胎申请

22.01.2014  16:43

计生部门:申请被受理后还要经过审查等程序,

将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工作人员正受理首位申请二胎的市民。

昨起,九江市各级计生部门开始受理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申请。当天下午,浔阳区就迎来了该区第一个申请对象。

记者来到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时,申请人罗佳正在递交相关申请表格。几分钟后,计生窗口的工作人员就为其办理好了受理手续。“材料准备起来都挺简单的,户口簿、结婚证之类的都在身边,只需要到街道盖几个章子就行了。”罗佳告诉记者,自从女儿出生后,就特别想再要一个孩子。“或许因为我自己是独生子女的缘故,特别能感受到独生子女的孤单。”罗佳说,自从听说“单独”政策要放开后,他就一直特别关注。“知道江西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后,今天一大早,我就去街道咨询要准备哪些材料。把材料准备好后,下午就赶过来递交申请,一切都很顺利。

今天有关‘单独两孩’政策的咨询电话络绎不绝。”浔阳区计生委主任吕松林向记者介绍,市民若对政策有任何疑问,都可到所在街道计生办进行咨询。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递交的申请被受理后还要经过审查等程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记者 吕敏/文 徐田刚/摄)

浔阳区单独夫妇申领《再生育一胎生育证》材料清单

一、对象:双方或一方是浔阳区户籍的,符合“单独家庭再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二、受理材料单位:女方或男方户籍地的街道计生办

三、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及女方照片两张;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报告单(待孕夫妻双方工作日空腹到浔阳区计生服务站免费检查,带女方照片两张)

4、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材料

(1)、独生女子父母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所在地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包括:父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结婚和生育(含收养)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经办人签字,单位或村乡用印,出具日期)。具体情况分以下几种情形:

①父母属各级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驻赣企业,由所在单位分别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②父母不属于上述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材料(需有经办人签字和村居委会用印),经乡级(街道、乡、镇)计生办审核属实后,由乡级计生办负责人在居(村)委会书面证明上签字和乡级计生办用印。

③父母是再婚的,还需要出具父母离婚判决(协议)书和再婚后生育情况证明。死亡的,由原单位和生前户籍地出具证明。

四、相关咨询电话:

浔阳区人口计生委:8102775,8564686,8581072浔阳区甘棠街道计生办:8120867浔阳区湓浦街道计生办:8223061浔阳区人民路街道计生办:8110555浔阳区白水湖街道计生办:8556057浔阳区金鸡坡街道计生办:8632383

来源: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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