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地实现全面复工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对核心区域的全部建筑工地和严管区涉及扬尘管控和臭氧管控的工地以及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自今年8月26日起采取了临时停工措施,并从9月7日起逐步恢复施工。据统计,截止9月14日,全省实行停工的11277个工地除部分存在安全隐患未排除和部分人员未及时返回等不满足复工条件的工地外,其他工地都已复工。复工期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基本实现了省政府要求的顺利复工和安全复工的目标。
为了确保建筑工地及时安全规范有序复工,我厅于9月8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排摸,迅速行动,确保工地顺利复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建筑工地安全复工;多措并举,主动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困难。
9月7日起,我厅对全省的复工建筑工地实施每日上报复工情况和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加强对各市县和建筑工地的督查指导及安全管控,全面掌握全省建筑工地的复工情况。
自9月9日起,我厅由厅领导带队派出4组对全省停工建筑工地的复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等240个问题,到目前为止已经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各市县也派出专项督查组对复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从各组的检查情况看,全省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坚持主动服务和严格督查相结合,全面落实风险隐患排查、识别、整改制度。坚持“一点一策”、“一点一责”的强化管控,并积极利用微信平台等渠道开展督查服务,确保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安全复工、绿色复工、顺利复工为工作重点,继续做好主动服务和强化督查工作,努力将企业停工损失降到最低,并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停复工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建筑业健康持序发展。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09.18 省建筑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