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2.09.2014  12:26

近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律监督实践研讨会”上,浮梁县检察院被高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2014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近年来,该院坚持“敢做工作、会做宣传”的检察工作理念,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不断拓宽宣传空间,大力提升检察宣传思维和能力,向社会有效传递了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为充分调动各科室和全院干警参与检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该院制定了《调研、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建立了三项检察宣传工作机制,即年初下达任务目标、平时报送新闻素材、年终统一考评奖惩机制。通过强化压力传导和奖惩机制,全院各个科室、每个干警对检察宣传工作都有了责任意识,主动将报送新闻素材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当中。与此同时,该院还成立了青年干警“兴趣写作小组”,充分发挥青年干警肯干、愿干的工作热情,打造新闻宣传工作“生力军”,切实在全院营造出了“人人参与宣传”的良好氛围。

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该院始终把握检察工作主题,围绕全院重点、亮点工作、特色案例和干警先进事迹等精心选题、精心布局,开展检察宣传,取得了很好成效。2011年,该院在重点景观工程--三贤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中,发现苗木招标价格虚高,果断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预防科报送素材后,该院撰写的《一份检察建议砍掉800万》稿件,被检察日报、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新法制报等主流媒体采用。2013年,该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同比增幅超过40%,成绩喜人,《‘一带四看查’办职务犯罪效果好》稿件,被检察日报、新法制报等40多家媒体采用。2013年,该院干警林新平被中央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后,该院围绕林新平工作、生活中的不平凡点滴事迹组稿,“浮梁检察官林新平:坚守信念荣登‘中国好人榜’”稿件被新法制报等60多家媒体采用。自2009年以来,该院检察宣传工作一直位于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已连续5年被县委评为“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