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场消费无钱买单 偷人钱财付账获刑

23.04.2014  18:42

男子姬某某因在浴场消费之后没有钱支付消费费用,已经在浴场里呆了整整两天,答应过来帮忙支付费用的朋友也一直不见踪影。急乱之中的姬某某为了能够离开浴场,便想到了偷取浴场客人钱财的主意。近日,经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姬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3年11月14日,感觉浑身疲惫的姬某某来到了赣州市某浴场,想通过泡澡按摩来放松一下。享受过后,姬某某便一直在浴场内的休息区中上网,看电视。之后,姬某某准备离开浴场,在准备买单之时突然发现因做了好几个消费项目,自己身上的现金远远不够支付消费费用,无奈,姬某某便回到了休息区,联系了好几个朋友过来帮自己买单。11月16日,姬某某联系的朋友仍然没有过来,已经在浴场呆了两天的姬某某心急不已,于是便想到了偷客人钱财的主意。为此,姬某某在休息区内找到一名在睡觉的客人,偷偷地将其的储物柜锁牌拿走,持锁牌来到更衣区,冒充储物柜主人,让服务员将柜子打开,从储物柜中盗走现金6500。偷到钱的姬某某迅速支付了消费费用,离开了浴场。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通过监控视频锁定了姬某某,并在不久后将其抓获归案。(肖活生 朱书炫)

供稿: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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