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强降雨天气的持续,赣江水位上涨,水流变急,为进一步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吉安市地方海事局积极落实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措施,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一是深入开展汛期水上安全大检查。突出抓好水路交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船舶、重点环节“四个重点”的安全监管,检查船舶和浮动设施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船舶配员、动力装置、操纵、通讯、救生、航行、系泊等设备设施符合技术要求,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跟踪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是继续严格实施“救生衣工程”。客、渡船舶仍然是该局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该局认真贯彻落实“救生衣工程”实施常态化,督促乡镇政府及涉水部门落实自用船舶、渔船、工程作业船100%配足救生衣或浮具,舱外作业必须穿戴救生衣。
三是加强对辖区砂石船舶的安全监管,要求各采砂船舶在中洪水时必须停止作业,靠岸锚泊;同时加强对锚泊船舶的监管,要求船舶检查锚泊设备,注意观察水情变化,督促值班船员加强警戒,防止发生走锚的险情、事故。
四是加强预警预报。该局和辖区各海事处在通过气象水文网站、电视新闻媒体实时了解天气变化的同时,加强与气象、水文和航道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联系,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将水情信息发布给相关单位、船舶和浮动设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汛措施。
五是做好安全值班工作。要求所有人员取消休假,坚持24小时值班制,做好值班船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有效应对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郭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