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军: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是法律要求

28.02.2015  11:38

  2月下旬,武汉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武汉市法制网发布,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规定在武汉全市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款“两条线”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与商业银行签订工资委托代发协议,为农民工在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工资银行卡,专门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农民工工资由商业银行统一代发,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直接划拨到农民工的个人工资银行卡上。(2月27日《长江商报》)。

  农民工工资问题,本身是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之间的问题。但是,为解决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每年底都会让各级政府焦头烂额。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使事态进一步恶化,比如造成堵门堵路、游行示威、跳楼自残等等,造成难以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面对种种复杂的欠薪问题,有时政府在解决时又显得无能为力。一方面是农民工回家过年必须要钱,另一方面因种种原因有的企业根本拿不出一分钱来。面对这些情况,时常会把各级政府逼到风口浪尖。

  为什么会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为什么农民工讨薪会在春节前集中爆发?主要是基于如下原因:一是年底结帐、完工付钱似乎成了一些工程建设企业的习惯。一些企业因为平时资金紧张,把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和施工上,或者以工程没有完工、工程款没有到位为名,把工资问题许诺在年底或者工程结束后兑现。尤其是在目前经济下行的形势下,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形势更加严峻。二是农民工平时忙于做活,没有时间也顾不得讨薪,到年底放假也有了一定的时间。三是我国还没有摆脱过年集中消费的习惯。许多家庭消费都集中在春节这一时间。“过年等着用钱”的理由也加大了农民工讨薪的力度。这些都使年终成为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来已久,很多年前就有总理亲自为农民工讨薪的事情。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地也想了种种办法,但收效甚微。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似乎永远是一个无解的难题。实际上,为什么其它领域很少有拖欠工资的现象呢?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职工工资按月发放。武汉市建立农民工工资月付制度实际已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答案。现在的关键在于如何保证这一制度的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也就是说,按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法律的要求,既包括单位职工,也包括农民工。所以,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是对农民的恩惠,而是农民工正常的国民待遇,也是法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