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军:给强制校领导陪餐泼点冷水

16.07.2015  12:42

  7月14日,记者从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今年9月1日起,遂宁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将严格实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陪餐制度,提高学校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学生吃得更安全。(7月15日四川在线)

  所谓“陪餐制”,就是要求学校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校领导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陪同学生在食堂用餐,并在餐后做好详细的陪餐记录存档备案。这一制度和煤矿领导陪工人下井一样,都会赢得掌声,并给管理加分。因为在人们看来,实施这一制度,领导即使只是从自己安全的角度,也会加强安全监管的。或者说,如果安全出了问题,领导也会首当其冲,成为“牺牲品”。如果是这样的话,安全工作能抓不到位吗?

  安全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必须负责,这本身无可非议。这种捆绑式的监管方式是否真起作用,这里姑且不谈。我只想就此反映出的监管者的心态作以分析。

  一是绑架心态。校领导必须陪学生用餐,这是哪部法律规定的?如果说这样做是对学生负责的话,那么我觉得这样做得还不够。干脆每餐饭让校领导先吃,如果校领导吃了没有问题,然后学生再吃,这样岂不更安全?当然还有更到位的办法,干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现场陪餐,这样更专业,更到位,更安全?为什么只把校领导绑在那里呢?

  二是赌博心态。校领导陪餐,这不是在加强监管,倒有点象是在赌博。因为相信校领导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从而也不会拿学生的生命开玩笑,以此认为,学生的就餐是安全的。这实际上是把学生的安全寄托于校领导一人的身上,并且完全寄托于对校领导的信任。这种靠对人的信任的监管,恰恰是最不可靠的。

  三是推责心态。学生用餐安全,校领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部门,更是责无旁贷。因为职责所在,职能所在,食药部门应该有更加有力的监管手段和检测手段,理应承担更重要的监管责任。但是,校领导陪餐的做法,显然是把监管的责任完全推给了学校。

  如果说校领导陪餐制度是工作创新,不如说是监管部门懒政。在人们的喝彩声中,我还是要给其泼点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