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多规合一” 一张蓝图干到底

16.07.2015  10:49

  

  6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海南省就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标志着海南成为全国首个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的省份。海南省“多规合一”工作按照省域和市县域两个层级协同推进。省域“多规合一”工作主要是通过编制《海南省总体规划》,科学谋划全省发展建设的顶层设计,破除行政界线和部门壁垒,落实全省“一盘棋”的理念和要求,协调并消除省级各有关规划、各市县主要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之间的矛盾,形成引领全省发展建设的一张蓝图。市县“多规合一”主要是结合本市县实际,全面落实《海南省总体规划》,深入梳理并协调消除本市县各类规划之间的矛盾,实现市县域“多规合一”,将各类生态管控红线、城乡建设和产业区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大项目用地和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等落实到一张蓝图上。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6.19 记者 龚后雨 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