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发布通报 将加强领导亲属参与经营的监督

10.10.2014  14:23

  人民网北京10月10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4年3月24日至5月27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海南省进行了巡视。7月10日,中央巡视组向海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海南省委公布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强调,将加强案件查处力度,对“一把手”进行监督制约,严管领导亲属参与经营。

   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通报”指出,省委在整改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的实施意见(暂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二是重点加大对资金资源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土、农垦、海洋渔业、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领域案件和党政“一把手”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截至8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1840件问题线索,初核1556件、立案684件、结案5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0人,同比分别增长64.8%、50.3%、33.9%、29.5%,5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77件(县处级以上“一把手”25人),占立案数的17.9%;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1件292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174件,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43人,同比分别上升29.1%、21.2%、47.5%、79.2%。三是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截至8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平均用时109天,较去年同期减少44天,其中在3个月内结案的330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61.5%,省海洋渔业厅王世坤等4人违纪违法案从核实立案到移送司法机关仅用时7天。四是研究制定理顺派驻组、纪工委、纪检组关系的具体办法,明确省纪委重点查办省管干部的案件,其他案件原则上交由纪工委、纪检组办理;督促纪工委、纪检组抓早抓小,有案必查,发挥好查办案件的职能,切实解决线索积压问题。

   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进行监督制约

  “通报”介绍说,省委在整改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用改革的办法,焊牢制度的笼子,加强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一是加大对“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定了《2014-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常规轮审计划》,今年计划对22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4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从8月15日开始,派出15个审计组、250人对全省近十年来的土地出让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计划10月底前完成。二是建立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出台了《海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布了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包括省级行政审批事项599大项(984子项)、省级行政管理服务事项246大项(255子项);出台了《海南省行政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33个单位每季度进行行政审批绩效考核。三是加快推行网上公开审批。按照全流程公开审批要求开发完成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审批系统,全省1239项审批事项全部开通了互联网申报。省政务服务大厅实施“一机双屏”网上透明审批。四是加强公共资源集中规范管理。制定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入试运行,截至8月底共完成资源交易324次。五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出台了《海南省政务规范化服务指导意见》和《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明确了审批目录分类、审批要素、审批流程3方面的标准,将全省审批事项按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4大类进行规范,每个项目审批环节最多不超过4个,并采用新的网上审批系统固化审批要素,限制审批自由裁量权。

   控制“三公经费” 狠刹铺张浪费之风

  “通报”介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运行与管理、因公出国(境)等有关制度,狠刹铺张浪费之风。今年1-7月,省本级公务接待费支出8069.45万元,同比下降29.3%;各市县(不含三沙市)公务接待费支出4238.17万元,同比下降75.39%;省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71.34万元,同比减少4995.13万元,降幅33.6%;各市县(不含三沙市)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932.81万元,同比减少11067.43万元,降幅32.56%;因公出国(境)支出491.3万元,同比下降47.4%。今年省本级政府预算四大预算内容已全部公开,省直101个预算部门全部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各市县(区)也全部公开了2014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13个市县(区)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对2013年度省级各部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进行审计,94个部门的“三公”经费开支比年初预算减少21.4%。

   坚决整治侵占土地、林地资源问题

  “通报”强调,省委把加强土地林地等重要资源的立法保护、规章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海南永续科学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治侵占土地林地资源的问题。一是修订了《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针对目前土地管理中急需规范的突出问题,从收紧土地审批政策、规范明确土地管理的政府及部门职责、加大土地监管处罚力度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制定严格土地一级开发管理的办法,土地一级开发由政府组织实施,规范土地开发行为。三是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有关工作的意见》,加强了土地规范管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垦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将农垦土地纳入全省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四是组织开展2014年度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和违法占地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理整治。加快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全省共清理出1150宗、13.92万亩“供而未用”闲置土地,截至8月底已处置1105宗、13.24万亩,处置率超95%。五是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扩大确权登记试点。截至8月底,全省完成农村承包土地测量面积201.3万亩,建立档案112574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3627本,涉及农户23430户。预计2014年底试点工作验收完成,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到户工作。六是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355起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线索,已查处338起,正在查处17起。对国家林业局督办的32件林业案件,已全部办结。通过地方立法出台《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将全国面积最大的红树林湿地总体保护和控制范围由5万多亩增加至12万多亩。改革全省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市县森林公安局及其内设派出所人员编制已划入省森林公安局,由属地管理调整为省森林公安局垂直管理。

   加强对领导亲属子女参与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通报”指出,省纪委开始着手对全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子女违规参与经营活动、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开发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有关制度和政策规定汇编成册,印发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落实。将“贯彻廉政准则,规范领导干部亲属从业行为”列入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内容。紧密结合述廉评议、信访举报和领导干部有关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参与经营活动、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开发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包庇犯罪

  “通报”强调,研究制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包庇犯罪。进一步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关于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干扰办案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严禁领导干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刑罚执行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

   按照国家规定 对领导住房超标问题进行整改

  “通报”介绍,严格按照国家、省住房有关规定,对省级领导、海口市和省农垦总局领导住房超标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已实施房改的省级干部的原始房改资料进行摸底核实,补缴了住房超标面积的房款。对海口市领导住房违规改、扩建面积进行了审查,按规定进行处罚,补办了手续,缴纳了相关税费,补缴了住房款及罚金,并向全市干部职工公示了整改情况。省农垦总局班子住房性质已变更为普通商品房,各住户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了合同备案工作,补缴了住房款,并向总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公示了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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