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最美违建”被责令14日前自拆 逾期强拆

12.11.2013  10:33

海口海甸岛福安村内,有一个总长超过百米、宽约二十米的仿古木屋建筑横在一条规划路中间。从高处俯瞰,这一建筑外观非常吸引眼球,走近却发现,因为木屋占据了大部分的道路,附近居民只能沿着木屋两侧不到2米宽的窄道出入。城管部门称,该木屋没有规划、施工等合法手续。

从该村福安学校至夏威夷花苑段的马路中间,两层仿古风格的木屋连成一片,总长超过一百米、宽约二十米。该大型木屋的北边门上挂着“福安街市”的牌子,南边大门挂着“福安农贸市场”的牌子。

南海网海口11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孙令正)南海网记者11日从海口市美兰区城管局获悉,该局已在10日下达“海管法罚决书M2(2013)HD0039号”《行政处罚通知书》,责令海口市福安村海彤路延长线规划路上大型仿古建筑群业主14日前“自行拆除,如逾期不拆,将强制拆除”。

据海口美兰区城管局查明,当事人海南福安南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未取得《建设工程临时规划许可证》,在南至福安小学门口,北至夏威夷花园,南北向长约230米,东西向长约24米的规划路土地上,建设2栋2层的临时建筑,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城管局认为,当事人此举已经违反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于2013年11月14日前自行拆除该临时建筑;如逾期不拆除,将强制拆除”。

美兰城管认为,如该当事人对该处罚不服,在60天之内向海口市城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