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海外中国文物:超千万件流失海外
根据中国房地产商黄怒波与挪威KODE博物馆的协议,100多年流散海外、现藏于该博物馆的7根圆明园石柱预计将于今年9月重回故里,届时入藏北京大学博物馆。这则有关圆明园流失文物的新闻着实再一次拨动了国人的神经:中国流失海外的诸多文物,尤其是被掠夺至海外的文物,到底该以什么方式回归?这其中,政府和民间力量、法律和商业手段,又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海外追索“有法难依”
据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主任张永年介绍,非法流失的文物回流主要有三种形式:回购、讨还和捐赠。依法追讨当然是最理想的形式,但这仍是国际难题。虽然文物流失国追讨有1970年与1995年两份国际公约作为法理依据,但此类公约却留了两个“后门”:一是追溯期限有相应限制,流失时间超过这个期限就不受公约保护;二是公约并不对所有国家有约束力,只对认可公约、签署协议的国家才生效,因此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
“一些主要的文物流入国并不是这些公约的缔约国。如果要依据文物所在国的国内法进行追索,通常也会遇到诉讼时效的障碍,以及对于善意持有人的界定及其救济问题。所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中国流失文物返还问题存在很大的困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王云霞说。
流失文物占有者人为设置的障碍,也是阻止中国流失文物回归故里的一道顽固壁垒。英国大英博物馆、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等18家欧美博物馆联合发表了被称为 “18国公约”的 《声明》,公开反对将艺术品特别是古代文物归还给流失文物的原属国家。
商业回购隐患多
依法追讨不成,回购之路如何?国家文物局曾多次明确表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拍卖战争中非法出境的文物,此种行为将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也有悖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曾对媒体表示,中国政府对海外流失文物一贯不承认其合法性,要让国宝通过合法形式回国,所以不赞成国内各博物馆购买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国文物。
事实上,近年民间收购与拍卖成了外流文物回归的一条重要途径。这种回购其实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方面承认了对方对文物的所有权具有合法性,另一方面推高了文物的价格,更加助长了文物走私的猖獗。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不止一次地表达了他的担忧:“价格被炒上去,吃亏的是国家。”他还表示,尽管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内外都有一批民间人世在关心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但是仅仅依靠民间力量,真正珍贵的文物还是很难回归。
坚持原则,多方合力
针对流失海外文物的追索,谢辰生说:“要区分清楚三个问题:一、过去的还是现在的;二、合法的还是非法的;三、珍贵的还是一般的。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那么多,没有必要全部回收回来。要有重点地收贵重的、珍贵的,而不能像撒网一样回收,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能力。”
对于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上半叶被掠夺出境的中国文物,我国政府一直不承认其合法性,也不放弃追索的权利。通过国际合作,成功追索回数千件非法流失境外的中国文物。
王云霞认为,要实现更多流失文物的回归,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外交等途径不断努力,通过签署文物返还双边或多边协议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或者针对某些重要文物的返还达成特别协议。同时,积极敦促有关国际组织通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宣言或建议,突破现有公约没有溯及力的障碍。
还有文保志愿者表示,可以发起民间组织机构,同时与其他国家的类似机构组成国际性的共同组织,制定共同目标和纲领,在各国文物的所有权上,共同发出立场鲜明的声音,举办经常性的交流活动,扩大影响,造成声势。 翟 群
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究竟有多少?
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达100余万件。另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流失到中国境外的中国文物大约有164万件,分散在全世界47家博物馆,而民间藏中国文物是馆藏数量的10倍之多。这两个统计都反映了一个接近的数据:在海外的中国文物超过1000万件。至于确切的数字,恐怕只能永远是个谜。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