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专家:天津近岸海域存在爆发赤潮灾害风险

21.08.2015  00:33

  针对国家海洋局氰化物、挥发酚、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近几日的监测结果,中国海洋报记者采访了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姚子伟研究员和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周青研究员。 

  1.记者:针对本次8.12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我们关注到国家海洋局网站公开监测信息中提到事故周边海域检出了氰化物和挥发酚,同时也了解到,这两种物质具有毒性,可否请您介绍一下氰化物和挥发酚的危害?

  姚子伟: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氰化物和挥发酚的基本性质。氰化物是指带有氰基的化合物,被广泛应用于电镀、金矿、油漆、燃料、橡胶等行业;挥发酚通常指沸点在230℃以下的酚类,是苯及其稠环的羟基衍生物,包括苯酚、对甲基酚和邻甲基酚等一元酚,其中苯酚是挥发酚中的代表性化合物。氰化物和挥发酚可通过大气沉降、地面径流和工业污水排放等途径进入海洋环境。

  这两类物质都具有较强的毒性,达到一定浓度后会对海洋生物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死亡。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和美国“水环境研究基金会”在2007年所提出的氰化物海水水质基准值,氰化物浓度若长期超过0.0041 mg/L或短期超过0.02 mg/L,都可对海洋生物产生致死毒性。根据欧盟环境署所制定的苯酚的海水水质基准值,苯酚浓度若长期超过0.03 mg/L,则会对海洋生物产生发育和繁殖等慢性毒性;若短期内超过0.3 mg/L,则会对海洋生物产生诸如生长抑制和致死等急性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