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消协公布2013年消费十大案例

14.03.2014  10:41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14日电  近日,南昌市消协公布2013年度10个具有代表性的维权案例,包含汽车、家具、服务业等多方面,提醒广大市民谨防消费陷阱。

     案例一

    案情简介:刘某于2013年2月购买汽车电阻(45元/个)安装完后就接车,使用中汽车起火,最后消防将火扑灭,此时汽车已经面目全非,操作台严重烧毁。事后将汽车拖至4S店鉴定起火原因,及咨询多家修理厂的师傅、找消防部门勘察事故车辆,初步认定起火原因是在鼓风机部位。

    处理过程与结果:消协调查鉴定:电阻是起火主要原因。检测(鉴定)的费用1500元由责任方经销商承担,将小轿车过户(50000元)给经销商。

    案例评析:《消法》第七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汽车自燃烧毁,销售商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

     案例二

    案情简介:两个乡镇农户在2013年7月以每吨1300元购买某公司复合肥,施用后禾苗出现发黄、烂根、枯死现象,受害农户达到20余户,受害面达到100多亩,初步经济损失万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协与工商执法人员对化肥进行化验:该批次化肥磷、钾含量不达标,属于劣质化肥。因此,消协与某农资公司协商,由农资公司先行赔付农户所购化肥款及禾苗死亡减产损失费5000余元。

    案例评析:《消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化肥不达标,属于劣质化肥,理应从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中获得赔偿。

     案例三

    案情简介:刘某于2013年5月18日购买了一台燃气灶,使用中玻璃面板炸裂。商家同意送回厂家修理。消费者认为不能就修修了事。消费者多次和经销商交涉无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协会经调查核实调解达成了协议: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一台新的同型号燃气灶,将继续延长6个月的售后服务。

    案例评析:根据《消法》规定,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生产者或销售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另外,本案消费者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案例四

    案情简介:刘某2013年9月1购买一品牌汽车,购买时销售人员称享受国家节能补贴3000元,刘某递交了节能补贴材料却未收到节能补贴,事后4S店告知补贴已经结束,消费者多次与4S店交涉无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协工作人员与消费者刘某进行处理,4S店在销售汽车时未告知消费者该项节能补贴的结束时间导致消费者刘某未能领取节能补贴,由4S店支付消费者刘某节能补贴3000元。

    案例评析:本案中,该4S店在销售过程中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案例五

    案情简介:李某2013年3月12日将价值二万多元的貂绒大衣送到某干洗店干洗。取衣时,貂绒大衣缩水变形,李某要求干洗店赔偿损失。干洗店表示赔偿1200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协工作人员核实,消费者购货发票上注明衣服金额为21800元,经调解,由干洗店赔偿李某现金8600元。

    案例评析:《消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案例六

    案情简介】:熊某到某酒店在地板滑倒,左髌骨处骨折,共用医疗费用8600元。酒店以各种理由予以推托,不予解决医疗费。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协工作人员主持双方协商沟通,最终双方同意各承担50%的费用,由酒店赔偿郑某治疗费4300元。

    案例评析:《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未尽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双方各自承担50%费用,平衡双方利益。

     案例七

    案情简介:2012年底胡女士花了10元钱购买一根进水软管,安装不久软管断裂漏水,使得房屋被水浸泡几个月,造成数万元经济损失。

    处理过程及结果:胡女士发现有漏水情况未关闭总水闸,而商家销售的软管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属“三无”产品。经和解协议,商家赔偿胡女士7000元。

    案例评析:该软管属不合格产品。《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管业卫浴店应当赔偿由于其销售不合格软管造成的经济损失。

     案例八

    案情简介:熊某2013年3月订购一套价值11万元的鸡翅木家具, 5月发现所购家具货降价3万余元,要求商家退部分金额,商家不同意。双方在店里发生激烈争执。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协工作人员到商家上门调解:商家退给消费者熊某人民币38528 元。

    案例评析:《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据此,经营者欺骗消费者,短短两月商品价格暴跌三分之一,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九

    案情简介:肖女士2013年1月在某美体中心购买了1万余元减肥卡,八次消费后发现身体出现某些功能障碍,肖女士要求退款,中心负责人不同意,协商未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过消协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该美体中心终于同意退回肖女士卡内的余额,共计7520元。

    案例评析:《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本案中肖女士防范意识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消费者要求退回自己未做完减肥的钱款,消协主张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例十

    案情简介:2013年3月15日某小区业主樊女士未及时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没有任何通知便给她家停止了供电。

    处理过程及结果:樊女士偶尔入住,所以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人员在多次上门未找到人的情况下停电。经协调,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恢复了供电。

    案例评析:物业公司不能因业主欠缴或拒缴物业费而擅自给业主断电,关于拖欠物业费的纠纷,物业公司应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业主在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时也应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