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省市消协发消费观点:信息不对称推高维权成本

17.03.2014  16:57

   36省市消协组织联合发表消费维权观点——

   信息不对称推高维权成本

   中国消费网讯  为推动各行业和领域改善消费维权环境,在对消费领域维权成本进行大量网络调查之后,36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联合发表了消费维权观点:信息不对称推高维权成本。

  据了解,此次调查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大连、厦门、青岛、深圳、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昆明等36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和中国消费者报社共同发起,涉及到网络购物、通信、食品餐饮、养生保健、汽车、快递物流等14个行业和领域。调查数据由安全联盟(http://www.anquan.org/)和中国消费网(http://www.ccn.com.cn)等采取网络采集的方式完成,截止3月6日,共有近15.4万人次参与调查。

   互联网金融须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如今,互联网金融日益受到普通消费者的青睐,但互联网金融在给消费者带来便捷的支付环境和较高的理财收益的同时,也隐藏着不少风险。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存在风险提示不充分、收益往往与预期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互联网网贷平台跑路、网上木马病毒盗取消费者网银资金事件也时有发生。然而,由于互联网金融维权环节多、举证难,往往难以及时找到侵权人,导致互联网金融维权成本高企。

  由此,36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发布消费维权观点:互联网金融能否防控风险和持续发展,关键在于有效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在互联网时代,应该以金融消费者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体系。从事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或互联网企业,应该坚持恪守金融风险的底线原则,杜绝利用自身的业务优势和技术优势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者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擅自动用客户资产或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

   网络商家须加强自律

  伴随着网购等新渠道的快速发展,消费维权领域也出现新的趋势。一些不法网商利用网购消费者和商品难以直接接触的特征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网购消费纠纷频发。在此次调查中,消费者不仅认为网络消费是最容易遭受侵权的行业,而且还认为网络消费是投诉最难解决的行业。

  针对网购纠纷高发的情况,36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发布消费维权观点:新《消法》的实施无疑为网购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是,法律是底线,维护网购的秩序,不仅靠法律的约束,也要靠道德的自律。作为市场主体,维护契约精神、保护市场环境、促进社会发展,是企业的责任,网络卖家也不能例外。

   餐饮行业应改变经营方式和理念

  民以食为天,此次调查显示,食品餐饮行业是最易陷入维权泥潭的行业之一。在“消费者认为最容易遭受侵权的行业”中,食品餐饮行业位居14个行业前列。长期以来,因为存在“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收费”、“包间最低消费”等行为,餐饮行业一直饱受诟病。在针对“你认为哪种侵权现象严重”的调查显示,消费者对于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意见最大,有超过三成消费者表示自己在外就餐时遭遇过不公平格式条款。而在餐饮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中,消费者最反感的是消毒餐具另收费和禁止自带酒水。另外“丢失物品概不负责”也为消费者所诟病,消费者对此意见也很大。

  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回答《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 ,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对于违反《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针对餐饮行业维权成本调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36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发表如下消费维权观点:餐饮行业经营者有义务维护消费者平等、公平、透明享受就餐服务的权利。行业规则必须符合法律和公平正义,行业协会不能为餐饮企业护短,如果为了维护本行业的眼前利益而不惜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必将最终导致整个行业形象受损,竟而损害整个行业的利益。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