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教育:载体不断丰富机制日益完善

14.03.2014  17:48

      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坚持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努力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的新办法、新举措,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在营造健康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消费教育主体多元化

  各地工商机关积极有效地整合地方政府、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业、新闻媒体等力量,当好消费教育的组织者、引导者,并推动政府把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列入实事工程,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通过抓督察、抓考核,整体推动消费教育引导。行业协会和生产经营者则通过制定内部质量管理标准、落实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等内容,使消费教育在推动整个行业企业规范发展方面发挥了引导作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注重发挥特有的专业优势,建立起与政府部门合作的联动机制,强化社会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

  浙江省工商局积极组建省市两级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围绕自治区政府“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消费教育乡村行”和“消费教育进万家”主题活动;天津市工商局印发月度、季度和年度消费维权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对提高群众科学消费水平和能力起到良好的推进作用。

  消费教育载体品牌化

  在实施消费教育过程中,各地工商机关充分利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契机,掀起12315宣传的新高潮,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防范消费风险,提高自我维权水平,做到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户外有形。

  每年“3·15”期间,重庆市工商局都会联合传统媒体共同策划推出系列报道。2013年,重庆市举办了首届“3·15”网络晚会,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晚会共有当地85个网站、电视台、户外LED平台参与播出。据不完全统计,晚会受众总数达到389.6万人。新华网数据显示,首播当晚有美国、加拿大、中国香港以及北京、上海等多个省市的网民在线关注了晚会节目。有关晚会的微博广播、论坛评论多达3万余条。

  陕西省工商局每年都与省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通过打假揭黑和表彰打假维权的先进事迹,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共同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2013年3月15日当天,成都市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在全市重要商业区域、主要社区街道开展以“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宜人成都”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消费者发放《消费指导手册》,受理汽车、食品、家居、家电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受到消费者广泛好评。

  消费教育形式常态化

  在保证消费教育持之有效方面,坚持消费教育常态化,是全国工商系统的普遍做法。各地工商机关广泛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活动,积极组织协调媒体开设电视专栏、报刊专版以及利用户外公益广告牌、宣传招贴画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有针对性地加强消费教育,普及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

  针对农牧民消费者信息闭塞、消费维权知识获得途径少、自身权益受侵害相对严重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以“送法下乡、受理投诉、解答咨询、服务于民”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坚持送《消法》手册到田间地头、蒙古包,受到农牧区消费者的欢迎,有效保护了农牧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云南省工商局广泛开展消费维权进农村、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的“五进”活动,从昆明市抽选20%的干部职工到农村、社区、企业、矿区、田间地头开展法律宣讲,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环保的消费模式。

  甘肃省工商系统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依托企业、商场、超市、市场、旅游景区建立了1956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并覆盖到全省AAA级以上旅游景区,主动拓展12315工作范围,努力做到“消费纠纷发生在哪里,哪里就有维权服务”。同时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在全省乡(镇)、村社建立了708个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12310个12315维权联络站和红盾护农服务站,有效解决了农民群众普法难、申诉难、维权难的“三难”问题。

  消费教育手段信息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充分发挥“大集中”优势,通过电话、语音留言、短信平台、互联网信箱、视频调解等互动渠道,将12315信息化网络延伸至农村、社区、商场、企业、学校、旅游景区等领域,实现了全区“五进”工作全覆盖,构建了遍布城乡、上下联动的基层消费教育网络,确保各类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江苏省工商系统利用党委组织部门的“村村通”远程教育网和打造数字城区、智慧城区的互联互通网络平台,面向当地所有社区、行政村,开展网上消费教育,普及消费知识;利用维权站(点)进驻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了短信教育平台,及时将受理消费投诉中发现的问题,以消费提示或警示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递。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部门、法律专业人员、检测机构专家、行业协会专家共同组成的消费维权专家“数据库”,为重大疑难消费投诉提供专家支持。

  甘肃省工商系统借助12315网络平台,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1593个营业单位之间搭建起互联、互通、互动的12315“绿色通道”,建立了“甘肃12315”消费维权QQ群,利用政务信息网和政务微博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发布维权典型案例,提供互动式消费维权咨询,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QQ、传真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诉举报,确保24小时诉求渠道畅通。

  消费教育对象类别化

  各地工商机关发挥12315联络站和消费维权服务站贴近群众、贴进基层优势,引导其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开展消费教育。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系统以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为抓手,开展了消费教育图片展览、真假商品识别、兴趣小组专题学习、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逐步引导青少年树立科学文明、健康安全、诚实理性的消费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在全系统开展了在全疆115个县(区)市每个县建立一个消费教育基地的活动。目前,全疆已挂牌建立青少年消费教育基地、大中型企业消费教育基地、大学生消费教育基地、老年消费教育基地、社区消费教育基地170个,并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好评。

  浙江省工商局已在11个地市级消保委建立817个消费教育中心;在101个县(市、区)消保委(含景区、开发区)建立了515个消费教育学校,287个消费教育基地。乡镇、村一级的消费维权监督网建设则结合农村特点,分别由消保委分会(或消费维权监督站)、消费维权监督点担负起消费教育点的功能;构成的“五级联动、四位一体”的消费教育组织网络,成为全省开展消费引导和教育活动的主阵地。

  消费教育人才专业化

  江苏省工商局按照有正规的教学基地、专用的维权教材、稳定的师资队伍和有效的资质证书的“四有要求”,探索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培养消费维权专业型人才,编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精要》、《消费者权益纠纷百案评析》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新编》等专用教材,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商干部组成的师资队伍,采取集中学习的形式,着力培养专业型的消费维权人才。他们积极尝试走国家认可的学历教育之路,与有关院校共同开设由教育部批准,面向基层消保委分会、维权监督站和投诉站工作人员的消费纠纷调解专业本科班和全日制专科班,在全国首创消费纠纷调解专业学历教育。

  为解决藏区群众在消费知识普及中的语言文字障碍,甘肃省工商局编印了我国第一本藏汉双语的《消费维权指南》,同时在藏区工商所配备懂双语的工商干部,在寺院设立12315消费维权站,有效提高了藏族群众和寺院僧人依法维权的能力。

  浙江省工商局还准备进一步完善国民消费教育指导中心,出台全省消费教育工作发展纲要,编写消费教育师资培训资料。他们还进一步推动消费教育示范点建设,完善教育工作和消费引导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由此形成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均衡性的总体指导意见,进而推动了全省消费教育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