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着力打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4.08.2015  11:18

张平在我市执法检查时强调

着力打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乌日图马正其随同 李炳军谢亦森谢碧联吴治云陈晓春陪同 冷新生汇报有关情况

8月21日至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在我市开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正其随同检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炳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谢亦森,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谢碧联,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治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春,以及李恭进、何福洲、胡聚文、孙黎明、宋全祥、郭玉元等领导分别陪同或出席相关汇报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冷新生陪同并汇报有关情况。

检查期间,检查组分两组深入我市瑞金、章贡区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部分超市、快递公司、汽车销售4S店、旅游景区等进行实地检查,并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与消费者交流,全面了解新《消法》的宣传及贯彻落实情况。新《消法》的贯彻实施有什么困难?客户投诉如何处理?消费者维权渠道是否畅通?每到一处,张平都详细询问。在瑞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叶坪分局,张平认真翻阅《食品快速检测登记备案簿》《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台账》,并就相关处罚细节仔细了解。得知当地工作人员定期到村里及农贸市场向群众开展新《消法》宣传,发放维权资料时,张平很高兴,他勉励工作人员要针对新形势不断提高和改进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检查中,张平对我市在贯彻实施新《消法》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开展维权机制建设、构建消费维权网络,开展消费申诉受理、维护合法消费权益,开展消费侵权整治、构建良好消费环境”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张平指出,贯彻实施好新《消法》,是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大计,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张平强调,要不断加强新《消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帮助消费者知法、懂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要不断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意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各自职责,着力打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更好地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

冷新生在汇报会中表示,赣州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按照全国人大检查组的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新《消法》,不断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强化社会协同,形成共治合力,加强法治建设,筑牢法律防线,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加大执法维权力度。新《消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6526件,共调解消费纠纷554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2.24万元,查处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4830件,案值5675.4万元。(雷菁华 记者曾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