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共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1161件

14.03.2016  09:15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万余元

  昨日,记者从市消协获悉,2015年我市共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1161件,调解成功1047件,投诉解决率为90%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万余元。

  在所有投诉问题中,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80%以上。

  从投诉类别来看,2015年,我市消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934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 344 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36.9%,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房屋及建材类等四类商品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五名。受理服务类投诉227件,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86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7.8%,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零售交易额以每年40%以上的速度增长,网络消费也成为消费侵权案件多发领域,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尤为突出。服务领域投诉增长较快,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家庭装修、汽车维修、餐饮旅游等方面。虚假广告、明码标价、格式合同、价格欺诈等导致的消费投诉时有发生,预付卡消费领域问题突出,预付卡消费是由消费者一次性支付费用,经营者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模式,存在一定风险。(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