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力争到2018年消除苏区贫困现象 今年开工建设赣深客专

10.06.2015  00:21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6月9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着力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把扶贫攻坚作为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第一民生工程”,力争到2018年原中央苏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发展获得了新的机遇。

  力争2018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2020年完成原中央苏区危房改造

  《意见》明确将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把扶贫攻坚作为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第一民生工程”,力争到2018年原中央苏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 -2020年苏区贫困县全部退出,确保原中央苏区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

  把解决好突出民生问题作为苏区振兴发展的首要任务,整合各方面资金、集中各方面力量, 尽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生产生活问题。全面完成以危旧土坯房为主的农村危旧房改 造任务,支持赣州市率先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国有农林场危房 改造,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原中央苏区危房改造任务。

  同时,大力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原中央苏区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公路建 设任务,力争2020年底前所有行政村通客运班车。

  力争新增赣州家具等6个千亿产业 支持瑞金创建国家5A旅游景区

  为变“输血”为“造血”,增强苏区振兴“造血”功能,我省把产业发展作为苏区摆脱贫困和实现振兴发展的根本途径,努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 力的特色产业和企业。力争到2020年原中央苏区新增赣州鸽新材料、赣州稀土新材料、吉安 电子信息、赣州(南康)家具、新余光伏、宜春医药等6个千亿产业。积极培育千百亿园区, 到2020年产值超500亿园区达到10个以上,其中新增6个以上超千亿园区。

  并充分发挥苏区红色资源的独特优势,大力实施旅游强省战略,提升苏区红色旅游产业的影响 力和竞争力。深化瑞金、兴国、宁都与闽西,会昌、寻乌与粤北,井冈山、莲花、安源与赣 湘边境,横峰、尤阳与浙赣边境的红色旅游合作,高起点建设一批精品景区和经典线路,打 造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

  支持瑞金、安源、吉州窑、明月山等景区创建国家5A旅游景区,争取到2020年原中央苏区国 家5A旅游景区数达到6个以上。切实抓好赣州、吉安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10个旅 游扶贫重点县、100个旅游扶贫特色乡镇、1000个乡村旅游点建设。

   赣深客专等铁路力争今年开工建设 建成南昌至宁都等高速公路

  《意见》提出加快打通与沿海发达地区的铁路通道,尽快形成以高速铁路为主骨架、普通铁路为支撑的铁路运输体系。2015年建成赣龙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大力推进昌吉赣客专、蒙华煤运通道(江西段)建设,力争赣深客专、吉永泉铁路、皖赣铁路扩能改造项目2015年动工,争取“十三五”初期开工建设鹰瑞梅铁路。推动赣梆铁路、渝长厦铁路、吉抚武铁路纳入“十三五”规划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加强原中央苏区与周边邻省衔接协调,尽快打通高速公路省际“断头路”,加快地方加密高 速公路建设,2015年底建成南昌至宁都、寻乌至全南、金漠至抚州、资溪花山界至金漠里木 等4条高速公路,续建兴国至赣县等4条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加快推进 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确保2018年之前“十二五”在建的高速公路全程通车。加大国 省道改造力度,确保到2020年原中央苏区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达到90%,改造省道1000 公里以上。加快赣江新千航电枢纽、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赣江(石虎塘一神岗山)航道整治 、赣州港码头等工程建设,提高赣江、信江通航能力。

  此外,在机场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加快推动抚州机场、瑞金机场、鹰潭机场建设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 规划(2030年)》和《国家“十三五”机场建设规划》。

   制定30条政策支持重点平台建设

  重点平台是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支撑。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30个重点平台建设,我省制定30条优惠政策措施,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一、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二、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支持。

  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财园信贷通”扶持范围。

  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重点平台建设。

  五、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引进私募基金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渠道。

  六、支持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七、定期组织政策性银行、发性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

  八、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融资授信,针对个业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九、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 理改革等试点。

  十、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全省重大项目调度会予以调度,优先安排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十一、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给制度。

  十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向重点平台倾斜。

  十三、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规划布局的产业,优先申报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

  十四、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十五、对经营和纳税情况位居全省同行业前十名的服务业企业,优先评选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

  十六、鼓励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强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对引进 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视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安排科技扶持资金。

  十七、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按规定落实资金、税收、融资、用地等优惠政策,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

  十八、支持旅游景区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旅游企业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等方式扩大融资规。

  十九、支持有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探索与社会资本共办“区中园”。

  二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多规合一”试点。鼓励创新镇级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强镇扩权,依法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二十一、支持整合移民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资金,在工业集聚区建设移民搬迁点,享受省搬迁移民扶贫进城进园集中安置试点有关政策。

  二十二、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云计算等产业,引进和培育信息技术重点领域领军企业,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层次。

  二十三、支持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十四、支持工业园区开展物流港试点,帮助企业用好铁路运价下浮等优惠政策,降低大宗商品运输成本。

  二十五、支持企业创建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鼓励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十六、支持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十七、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工业园区、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职教院校与企业建立职业教育联盟,支持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派、挂职等方式参与平台建设。

  二十八、建立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平台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开展重点平台建设情况评价。

  二十九、建立省级层面调度机制,定期协调解决重点平台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有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三十、充分利用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的优势,在政策、项目、资金、试点示范等方面,进一步争取国家部委支持。

  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平台(共30 个)

  综合类平台: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赣州“三南 ”(全南、龙南、定南)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地、瑞(金)兴(国) 经济振兴试验区、吉泰走廊“四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向莆产业集聚带(向莆经济带)、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信江河谷经济带、上饶市高铁经济试验区。

  产业类平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综合保税区、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吉安电子信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井冈山国家农业科技园、赣闽合作产业园、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萍乡市粉末冶金产业基地、鹰潭铜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春锂电新能源产业园。

  试点示范类平台: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赣州市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吉安市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抚州市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鹰潭市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新余资源枯竭转型试点示范城市、袁州低碳发展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