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厅局召开全省推进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协调会

18.08.2014  16:59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的教训,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号,以下简称国家五部委《通知》),切实做好全省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有效降低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风险,2014年8月13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五厅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南昌召开全省推进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协调会,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家五部委《通知》,讨论了我省贯彻落实措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程应田同志出席会议并提出有关要求。

会议要求,要深入做好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宣传动员工作。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工作重中之重,运输装备本质安全是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重要基础。按国家五部委《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对于提升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本质安全水平,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水平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国家五部委《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采取多种形式在各自区域和监管领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社会认同度,增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职责分工。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涉及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及其生产企业、改装企业、使用单位,以及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五部委《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

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协调联动。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涉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需要加强信息沟通、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和地区协作,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国家五部委统一部署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