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纪委深化“三转”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举报

23.03.2015  14:55

  为落实“三转”工作要求,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好每份信访举报件,南昌市纪委严格落实信访举报件的处理程序和标准,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有效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程序。制定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南昌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处理流程》、《南昌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收发管理制度》和《南昌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保密制度》,对信访举报件的登记、受理、呈批、报结等工作流程、保密要求和工作纪律进行详细规定。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要集中精力受理和办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信访举报件统一归口信访室受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保留、隐匿和销毁信访件。同时,对随信夹寄的照片、光盘等物品的保管和处理也做出明确规定。

  规范信访举报件分流程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信访举报件的分流程序和筛选要求。属于本级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件,填写《重要信访举报拟办单》,由分管领导提出处置意见,报请委局主要领导审批。属于下级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件,对需要回报结果的,发函进行交办;对一般转办件,填写转办通知单。按照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件流转台账,对交办、转办时间、接件部门、接件人等逐一登记,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可能构成案件线索的重要举报情况,都要精心筛选、认真甄别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准确、有效地分流和处理,做到不积压、不丢失、不泄露,为查办案件提供有效服务。

  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依托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预警功能,对所受理的信访举报实时进行监督,及时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信访件。通过建立健全“三月一对账、半年一查账、一年一清账”的协调工作机制和信访督办台账,重点对领导批示件、交办件和重要转办件、打击报复举报人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动重要信访问题的解决。同时,对信访问题没查清、没有向署名举报人反馈以及查结材料不齐全的,督促承办单位重新核查或补充调查,保证转交办件的办理质量。

  规范信访举报归档程序。建立信访举报件立卷归档制度。明确规定,按照“谁办理、谁立卷”的原则,信访调查结束后,需立案查处的案件,应及时办理移交案件手续;对不需要立案的案件,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对信访举报件的归档处理也做出具体要求,将重要信访拟办单、信访案件交办函、信访举报原件、调查笔录、证据材料等装订成册,统一编号,统一归档;归档案卷,专柜保管,专人管理,严格借阅手续。(南昌市纪委 何剑芳 魏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