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

23.06.2017  15:41
  •   2017年6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全部完成,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革为事业体制,全面实现公证机构整体改制、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的目标。

      《意见》要求,要加快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步伐,现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整体转换为事业体制,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改革。

      《意见》明确,要全面构建规范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即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法人财产制度、落实公证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制度。

      《意见》指出,要着力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同时设立了3年“过渡期”,让现有公证体制能平稳过渡,确保改革过渡期间公证员队伍稳定,发展壮大公证员队伍。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纪律监督、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