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积极部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七)

30.11.2017  23:34

景德镇:召开县(市、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会审会

  11月29日下午,景德镇市县(市、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会审会议在市委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设区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会审会议精神,就推进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作了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立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董立新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后最重要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市、区)党委、纪委一定要把住工作质量,把转隶工作做扎实,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董立新强调,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做到“三个进一步”。第一,要进一步学深吃透中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确保改革方向不偏不倚、行动有力有效。第二,要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要紧紧抓住转隶这个关键环节,全面掌握涉改部门情况,特别是编制、机构、职数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要按照新阳书记的要求,发挥党委书记这个“施工队长”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层次、全方位做好谈心谈话等工作。各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要集中办公,建立工作日报制度,及时发现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市、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第三,要进一步把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市“施工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抢抓进度、精准施工,讲政治、顾大局,凝聚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的工作格局,推动改革试点任务落实落地。

  会上,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珠山区纪委书记分别就本地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做了汇报。会议对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和集中审核。(景德镇市纪委)

   萍乡:召开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

  11月29日,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小豹主持召开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梅仕灿传达全国、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了《萍乡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李小豹指出,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工作小组各位成员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这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对《实施方案》里部署的具体任务,积极主动认领,自觉担当责任,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李小豹强调,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有既定的目标、路线和严格的标准、要求,每一位工作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严谨务实、高效细致的作风,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的落实。重点要把握好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要求,牢牢把握机构设置、人员转隶、人大选举、组建挂牌、合署办公等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改革部署、上级政策执行不走样;要把握好试点工作的程序要求,对《实施方案》、监委班子成员名单、转隶人员名单、三定方案等需报省里的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走程序;要把握好试点工作的时限要求,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施工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李小豹要求,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要履行好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各级党委要负起主责,党委书记要自觉当好“施工队长”,纪委要负专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无缝对接,齐心协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各项任务。

  市领导周敏、陈云、裴鸿卫、曾祥军、龙新萍、燕晓华出席会议。(萍乡市纪委)

 

上饶:召开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

  11月29日,市委书记马承祖主持召开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会审座谈会主要精神,研究审议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现场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市领导杨文英、黄玉剑、陈荣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严宏出席。

  会上,围绕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后勤保障等具体问题,作为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施工队长”,马承祖挂图“施工”,同与会人员逐条梳理,一项一项进行研究、审议,调度紧凑,仅半个小时就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圆满完成。     

  近段时间以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改革试点正积极坚定、审慎稳妥地推进,马承祖表示肯定。他强调,要全面吃透改革精神,按照中央、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把好时间节点,抓好关键环节,学好试点经验,稳扎稳打、稳妥推进,尤其是要把方案谋划得更加周全一些,把政策研究得更加透彻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加管用一些,牢牢把握好改革的方向、力度和节奏,确保改革工作不走样、不跑偏。要着力加快“施工”进度,各级党委书记都是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施工队长”,要对照 “施工图”,倒排工期,加快“施工”,确保按时高效完成。要自觉扛起改革责任,以中央、省委为标杆,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使命职责,强化担当精神,凝聚改革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上饶市纪委)

  

吉安:召开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11月30日上午,吉安市召开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周剑萍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各工作小组组长,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监改办主任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把握改革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要求,精心组织、精细操作。要加强审核把关,制定好实施方案这个总施工图。要牵住人员转隶这个“牛鼻子”。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切实增强转隶人员的政治认同和归属感,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要抓好监委组建的准备工作和人员配备,依法选举出市、县(市、区)监委会班子,按时完成市、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任务。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工作时间节点,按照市纪委制定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时间表》,抓紧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要加强请示汇报,强化上下通联,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和沟通改革试点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做办公场所等后勤保障工作,营造家的氛围。要抓好舆论宣传,为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设区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会审会议精神,审核了各县(市、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部署了县(市、区)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宣布了市纪委常委挂点联系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对各地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吉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