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

19.12.2017  20:36

图为会场。

  12月15日下午,抚州市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抚州市委书记、市监改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肖毅主持并讲话。他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要继续发扬担当实干的精神和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努力向中央和省委交出一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满意答卷。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王新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海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林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智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监改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省监改办《关于设区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指导意见》、省监改办对《抚州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意见,汇报了抚州市监改试点工作前阶段进展情况,审议了《抚州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工推进表》、《抚州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转隶工作方案》。

  肖毅首先充分肯定了全市监改试点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分析指出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他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能否完成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直接考验我们的“四个意识”。

  肖毅强调,要聚焦中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上来,真正吃透中央和省委相关精神,把握改革重点,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要聚焦主体责任,坚持高位推动,各县(区)党委要坚持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区)委书记要自觉站到改革第一线,坚持全过程领导,深入调研指导,帮助排忧解难,切实当好“施工队长”。要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坚持转隶在前、挂牌在后,做好人员和编制划转、线索及案件移交、新老业务衔接、监委人选提名考察和选举任命、转隶人员思想等重点工作,集中精力抓好转隶组建工作。要聚焦长远发展,统筹全面推进,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既立足当前,又谋划长远,切实推动全面融合、强化制度保障、注重探索创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为纵深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要牢固树立时间观念,明确时间节点,各司其责,切实抓好落实,及时报告请示有关问题,挖掘先进典型,真正做好做实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会上,王新有、刘海滨、李建林、宋智勇等市领导先后作了发言。(抚州市纪委 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