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在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25.08.2014  17:35
认清形势 坚定信心 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
——在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4年8月22日)
张    茅

      这次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与任务,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开拓,努力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昨天,31个省、区、市工商局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大会发言,15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作了书面交流。各地的大会发言和书面交流,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推进改革的做法、成效和经验,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措施和意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达到了交流情况、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刚才,朱之鑫同志为大家作了一个生动精彩的经济形势和深化改革报告,使我们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路。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和交流,我讲几点意见。

  一、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主线,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全面推进、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范围广、力度大、效果实、反响好。全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精心组织、依法推进工商登记制度等各项改革,全系统上下呈现出重视改革、谋划改革、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充分体现了工商干部勇于开拓、务实创新的进取精神,充分展示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自我革新的改革形象,充分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作用。这些改革成效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改革,是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先手棋”,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今年2月7日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后,总局把实施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的中心工作,举全系统之力积极稳妥推进。总局坚持先立后破、依法改革,积极配合立法修法,及时制定部门规章;坚持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深入进行政策宣传宣讲和解读,广泛开展人员专题培训;坚持加强调研督导,积极总结地方经验,认真督促各地强化落实;坚持完善监管配套措施,保障改革有序推进,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各地采取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加强一线人员等保障措施,确保了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稳步实施,降低了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释放了改革红利。一是市场主体数量明显增长。3至7月,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553.19万户,同比增长18.57%;注册资本(金)9.05万亿元,同比增长58.61%。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160.61万户,同比增长64.48%;注册资本(金)8.22万亿元,同比增长69.09%。二是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改革对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新增企业中第三产业的增速明显高于其他产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三是对促进就业贡献显著。截至7月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33亿人,比去年底增加1410万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四是加快了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步伐。改革极大地缩短了申请人办事时间,节约了企业办事成本;降低了企业设立的资金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五是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企业认缴注册资本比较理性,诚信意识不断增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对此予以肯定并视察了上海自贸区企业登记服务大厅,李克强总理先后10余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分别到天津、内蒙古、海南、山东等地调研指导改革工作,杨晶、王勇国务委员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海内外新闻媒体对改革高度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改革进行了持续报道;获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表扬,许多省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到工商部门调研,作出批示对改革成效高度评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对改革纷纷点赞。

  与此同时,企业年检制度改年报公示制度、“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改革正在认真组织、稳步推进。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10月1日施行。总局及时制定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5个配套规章,将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同步施行,为信息公示、信用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在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方面,配合中央编办梳理确定了第一批31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项目,国务院已审议通过并于8月12日发布,总局已下发文件要求各地9月1日起实施。另有5项待全国人大修改相关法律后实施。在放宽住所登记手续方面,大部分省市已经出台相关规定。

  (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全系统在大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改革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制度,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总局参与牵头起草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发布,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指导文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改实施多年的市场巡查办法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改进和加强竞争执法,突出加大反垄断案件查处力度,对利乐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工作进展顺利,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正式立案调查,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树立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权威。改革网络交易监管执法,颁布实施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制定了《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标准规范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为构建网络交易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推进广告监管机制创新,《广告法》修订工作进展顺利。改革商标注册审查机制,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商标法》为契机,出台了关于完善商标审查机制、提高审查工作效率的意见,进一步提升了商标审查效能。各地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使用信用监管、市场抽查、年报公示等现代监管方式,提高了市场监管水平。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秩序总体平稳,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三)消费维权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全系统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重点从消费维权制度保障、社会协同共治和消费纠纷多元解决等方面着手,大力推进消费维权机制改革,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总局出台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推广应用了《12315消费维权知识库》。各地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工作,夯实消费维权制度保障,切实保障了新《消法》的顺利实施。各地积极探索将消费纠纷调解纳入地方“大调解”体系,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动合作,借助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建设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共治体系,有效增强了消费维权工作合力。各地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投诉调解和行政处罚衔接、小额消费纠纷快速处理、“诉调对接”等机制,健全以抽查检验为主要手段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体系,推行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流动维权服务、延时错时服务等做法,开辟重点行业消费维权争议处理绿色通道,通过建立互联网平台进一步拓宽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开展消费维权评议、行政约谈、商品比较试验等活动,强化对预付式消费等易发生纠纷问题领域的主动防控,有力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今年7月,总局、中消协就落实新《消法》无理由退货规定行政约谈了10家知名电商企业,多达255家媒体纷纷主动报道、及时跟进,有力督促了企业整改,约谈效果明显。

  在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攻坚克难、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全国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统筹推进。有关配套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改革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有待进一步探索建立。放活与管好同步到位亟待加强研究,适应改革需要的信用监管格局需要加快形成,协同监管、社会共治还任重道远。三是改革的信息化保障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部分地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缺口较大,数据质量及整合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体制调整新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干部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执法力度明显削弱,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这些问题是改革中的问题,是前进中的困难。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正确认识和把握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方向

  当前我国正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经济运行呈现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创新调控方式,不搞强刺激、大调整,重视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活力,深化改革的任务更加艰巨。工商行政管理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遇到严峻挑战。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努力适应新常态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握大势,乘势而为,以高度的工作自信和工作自觉,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改革。

  (一)认清形势,勇于担当,进一步增强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求我们切实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这些都需要以良好的竞争秩序、市场环境为基础。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部门,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要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确保市场机制作用正常发挥,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决定性作用。

  二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我们切实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企业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工商行政管理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与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我们要认真分析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着力点和抓手,正确处理高效监管与市场活力的关系、放与管的关系,坚持法无授权工商部门不得越位监管,法无禁止市场主体即可正当经营,努力提升监管能力,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三是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要求我们切实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充分肯定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积极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强调以改革统领全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路子。这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化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巩固工商登记制度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度,努力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

  四是提高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求我们切实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建立实行了一系列监管制度,积累了丰富监管经验。市场在快速发展变化,市场监管也要不断改革创新。我们要增强改革意识,自觉按照提高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新要求,对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对现行的监管方式进行效用研判,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创新的创新,加快构建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

  (二)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正确把握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方向。

  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必须深刻领会中央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监管规律,深入分析市场秩序的新变化和新特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依法实施,有序推进。按照中央部署,结合部门实际,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和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为重点,以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按照这个总体思路,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应当重点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必须坚持依法有序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先行,有序推进,是当前中央推进改革的基本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推进改革的关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当前和今后,凡在工商系统推出重大改革,都要先推动立法修法,再制定配套规章,确保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搞好改革的顶层设计,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精心绘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必须坚持市场化取向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我们要按照这个创新成果的要求,正确处理放开与管好的关系,在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中,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做到不代替、不干预本应由市场机制调节、社会自我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事务,真正放权于市场、企业和社会。同时,把该管的事坚决管住管好,切实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领域上来。

  三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责是市场监管,根本目的是促进发展。我们要正确认识推进改革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通过改革达到更好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目的。

  四是必须坚持着眼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推进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别要坚持以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为主线,以维护竞争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着力点,充分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侧重规范主体资格向主要规范主体行为转变,从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的监管执法向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适应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无论怎样调整,都必须坚持做到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建立统一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搞好统一的信息化建设。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有力有序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比较宽泛,涉及工商登记、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诸多领域。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应当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一)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1.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的改革任务,实缴登记制改认缴登记制已经施行,其他改革任务正在稳步推进中,要抓紧时间,加快进度,努力实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一是稳步实施“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继续会同中央编办加快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年内再提出两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项目清单。省以下工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先照后证”改革早日落地生根。要加强“先照后证”改革情况研判,协同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搞好监管配合,增强监管合力。二是积极协调出台住所管理规定。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手续,是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已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住所管理规定,但目前还有一些省市尚未出台。在国务院今年6月底至7月初开展的督查中,已要求工商部门配合地方政府抓好整改落实。希望尚未制定住所管理规定省市的工商部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示,争取这项规定早日出台。三是加快推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和公示,真正体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改革效果。四是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并在年内启动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2.加快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经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8月7日正式发布,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这是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制度支撑,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改革举措。为了配合《条例》的实施,总局制定了5个配套规章。《条例》的颁布施行,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强化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尊重与保障交易伙伴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更好地促进企业自律。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努力做到以贯彻《条例》为契机,积极推进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明确企业承担信息公示的主体责任,以及政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公示责任、监管责任和法律责任,促进企业、政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要加强年报工作指导,引导企业熟悉和掌握年报内容、报送程序、方式方法,督促企业真实、及时公示企业基本信息,正确履行年报公示和即时公示责任。要严格年报工作质量,加强对年报工作的情况掌握,管理好、维护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同时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执法处理结果也将作为信息公示,这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有力监督。

  3.认真做好扶持新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当前,小微企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反映比较集中的是融资难、融资贵、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7月25日,李克强总理到山东考察调研,专门与10家新设立小微企业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克强总理强调指出,这些新设立的小微企业带着创业激情拿到了市场的“入场券”,怎样保护他们的积极性,让企业经营好、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务之急,这会带给市场稳定的预期。这些新设立企业具有示范效应,他们发展壮大了,就会鼓励后来者勇于创业,不断形成市场经济的新力量。7月28日,杨晶国务委员召开会议,要求由工商总局牵头,会同其他14个部门联合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大对新设立小微企业支持政策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措施,于8月底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好扶持新设立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跟踪服务,积极主动做好新设立小微企业的扶持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统计局将会同工商总局,按一定比例选择样本企业,重点是新设立企业,长期跟踪了解成长情况。这项工作至少要开展三年,按季度进行分析,每年年终提出分析总结报告。我们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积极实施市场监管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要充分认识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自觉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制度机制改革,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主要由中央编办和工商总局牵头起草。意见总结了这些年来我们在市场监管中的成功做法,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了未来市场监管的总体思路,在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对于我们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市场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意见明确由工商总局牵头负责或分别负责的任务多达25项,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视和信任。我们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意见的改革目标,明确意见中工商部门的牵头和配合任务,正确处理牵头负责与协作配合的关系,该牵头负责的要勇于担当、勇于负责,该协作配合的要胸怀大局、积极支持,切实把意见贯彻落实到位,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在新形势下,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既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尊重和运用市场监管规律,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水平。一是着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要通过构建信用公示体系、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真正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要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努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进行限制和约束,真正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严管目标。二是强化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工商机关内部协调,健全完善登记与监管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同,加强执法联动,探索统一执法模式,形成协同监管合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标准,努力维护市场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积极推行社会共治。在促进企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组织、协调、规范、引导功能,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拓展新闻媒体和社会对市场监管的参与度,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对市场监管的监督热情,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社会化水平。四是依托大数据实施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是信息化时代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目前总局汇总的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数据总量已达26.1亿条。要积极探索,加强应用。要与相关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市场监管、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等方面的作用。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执法办案是履行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体现。今年1月至7月,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0.76万件、案值58.0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1.75%和27.95%。出现这样的情况,有方方面面的原因,特别是工商体制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要充分认清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逐步探索建立案件指定管辖、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机制,深化监管执法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执法联动。要不断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消除市场分割和行政壁垒,改善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条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更加重视竞争政策的作用,促进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竞争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公平竞争、有序竞争。

  (三)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改革,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完善消费维权体制、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健全严厉的惩戒机制,既是对守法经营者的保护,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有力手段。要以贯彻实施新《消法》为契机,把握消费维权工作本质,遵循消费维权工作规律,进一步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以贯彻新《消法》为契机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改革。新《消法》是在总结我国《消法》贯彻实施20年实践经验和适应当前消费维权新形势的基础上,对我国消费维权工作的一次重要改革。要以深入贯彻新《消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将个体维权与群体维权结合起来,将事后调处与事前防范结合起来,将消费维权与行业规范结合起来,将消费维权与案件查办结合起来。要加强对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的研究,深刻把握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消费维权改革工作,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2.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要围绕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领域,紧紧抓住市场监管的重点和关键,依据强制性标准进行商品质量抽检,适时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要全面评估消费维权工作的薄弱环节,尽快出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研究制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办法》,切实推进商品质量监管知识库、商品质量抽检数据库、消费侵权案件数据库的完善和应用工作,为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夯实制度基础和信息化保障。

  3.创新消费维权机制。要坚持行政执法和社会共治两手抓,切实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效能和水平。要注意风险分析和管理,完善区域产品质量风险警示制度。要不断探索小额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联动机制,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能。要探索建立跨区域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推进区域消费纠纷调解一体化建设。要以完善消费维权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机制、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努力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全面增强消费维权整体合力和效能。

  4.积极推进12315体系建设。12315既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的品牌和标志,也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明确12315机构职能定位,创新完善12315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水平。要进一步拓展畅通12315受理渠道,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12315互联网平台,形成专用电话与互联网并举的受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12315消费维权知识库,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建立12315消费维权指数体系,加强对12315数据的专业分析和深入研判,为评价监管执法成效、确定市场监管重点和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四)继续推进“三项建设”,为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在体制调整和机构合并的情况下,推进“三项建设”面临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新形势新问题,继续大力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化改革、依法履职完善法制基础、提供技术支撑、夯实组织保障。

  1.大力加强法治建设。要适应工商改革的需要,大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积极推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继续推动《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夯实改革的法制基础。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大力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要强化执法监督,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履职到位。

  2.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李克强总理7月25日在山东考察调研时充分肯定了工商部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成果,并强调要大力支持。我们要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统一的工商信息化体系建设,在全国工商系统范围内统一标准规范,大力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和信息安全保障,始终贯彻信息化全国一盘棋的基本要求,在省级工商系统范围内坚持统一建设模式、统一经费保障。要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资源,建设一体化的市场主体监管信息业务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经济户籍数据库。要提高信息化的运用能力,大力加强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与工商业务的全面融合,提高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能力。要加强工商部门信息的上下联动、内外互联互通,提高对信息资源的协同整合能力。要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宏观决策、经济发展、投资引导。

  3.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完成全面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繁重任务,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关键。无论体制如何调整,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强有力的基层基础,始终是我们依法履职的有力保障;抓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始终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任务。要针对队伍建设的新形势、新挑战,加大教育培训投入,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干部培训工作,总局组织的培训要继续加强,各地的培训也必须加强、不能削弱,切实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思想稳定。要采取新举措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硬件建设水平。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今年的时间已经过半,今后几个月,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在做好以上深化改革重点工作的同时,继续努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积极稳妥做好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贯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大力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商标法》,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解决商标注册积压,缩短商标注册时间;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当地党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机关队伍建设。三是继续做好四项整治工作。要继续扎实开展整治“搭车收费”、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窗口服务、加强行风建设等专项整治,继续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四是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改革发展工作。按照去年专题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做好资金、项目、人力资源等支援工作,为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同志们,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