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助推吉水发展升级

05.01.2015  04:23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该县“1+16”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原有的科技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渐暴露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强,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等弊端,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地方乃至国家层面科技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因此,抓住机遇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结合吉水科技创新升级工作的实际,我们开展了大量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两年吉水科技工作成效

近两年,吉水县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通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集中体现在“四个显著”上: 一是争资立项显著提升。 2012年全县获批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4项,争取资金127万元,增长17%。2013年争取市级以上科技项目16项,争取资金160万元,增长26%。 二是创新体系显著完善。 科技创新载体不断实现新突破。拥有省级林化产业基地、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省级农业科技园等一批创新载体。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全县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个。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培育取得实效,目前,拥有市级优势技术创新团队2 个。 三是科技成果显著增加。 去年全县取得了科技成果6项,获省重点新产品5项;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专利申请量99件,授权量56件,同比分别增长147.5%和107.4%,专利申请量、授权量连续三年名列全市县(市、区)的前茅,位居全省县(市、区)第十名左右。 四是科技对经济贡献率显著提升。 发展高新技术企业2家,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分别由最初的0.5亿增长到现在的4.56亿元,逐年大幅提高,获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称号,全省专利工作进步十强县。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逐年增长。

二、科技创新升级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吉水县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发达市县相比,受体制机制的制约,在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升级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观念差异导致的创新型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

实践证明,经济发达地区比欠发达地区更重视科技创新,创新又带来经济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马太效益”,强者越强,弱者越弱。 部分党政领导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视程度不够, 存在“谈农业大半天,谈工业一支烟,谈科技不沾边”的现象。在财政科技投入中,吉水县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不到0.5%,在全市排名靠后。 相当一些企业缺乏创新的意识和能力, 忽视科技研发的现象比较普遍。“大型企业动力不足,不想创新;中型企业怕担风险,不敢创新;小型企业能力有限,不会创新;微型企业融资太难,不能创新”。2014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到0.15%,大大低于全市0.4%的平均水平。从各兄弟县来看,吉水县创新型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以全市获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例,吉安县、永丰县、安福县均在5家以上,井冈山市、新干县、峡江县、万安县、永新县都只有1家,遂川县尚未实现零的突破。

(二)创新资源不足导致的创新升级“短板”问题

人才缺乏严重。 人才资源是创新的第一资源,吉水县没有院士,仅10余名科技领军人物,2个科技创新团队。吉水县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科技人员不足100人;吉水县每万人中拥有科技研究人员仅有0.01人,大大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人才缺乏已经成为吉水县推动科技创新的最大瓶颈之一。 科技创新平台规模小,专业化水平低。 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尚未取得零的突破。不同部门和单位对科技资源实行封闭管理,很多大型设备只供单位内部使用,资源共享和对外开放程度不够,导致科技资源利用效率低下,难以形成集成优势。 产学研合作不够紧密。 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多,但因成果转化缺乏成熟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机制等原因,科技成果市场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虽在政产学研合作方面有一些尝试,但尚未建立长期、有效、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管理体制机制滞后导致的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

机构设置不健全导致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难以发挥。 县知识产权局有公章,但无编制和领导职数,在县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增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是全市唯一没有领导职数和编制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自2013年以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成为省对市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科技局成果科仅有的1名工作人员已经无法兼职完成一年查处侵犯知识产权10个案件的重任。 在某些县科技职能有所弱化。 全市13个县(市、区)都设立了科技局,其中青原、新干、峡江、永丰、万安5个县科技局与教育局合署。有的县科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少,有些业务成熟的干部52岁就退居二线,科技服务职能有所弱化。县级科研机构体制机制不完善,存在管理落后、条件缺乏、资源不足等问题。以县轻化所为例,该所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80、90年代以从事产品生产也曾产生过良好的经济效益。后因适应不了市场的需求,生产萎缩,效益下降,人才流失严重,目前只剩1名高级工程师,急需进行改革。 科技与各方联动不够。 科技创新涉及方方面,科技与金融、招商、统计、人保等部门联系不够紧密,创新体制机制的方法不多。 创新的考核促进机制尚不健全。 创新指数考核在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中所占分值太低,硬性指标设置太少,考核指挥棒的尚未完全发挥出来。

三、意见建议

(一)转变观念,增加投入

科技创新,一头连着企业,一个连着产业。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想实现经济发展水平的“弯道超车”,更需要依靠科技的力量,以广阔的视野、发展的眼光,谋划本地区的科技体制改革。 一是加大创新工作的领导和推进力度。 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增加创新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的分值。市、县应对创新升级政策进行逐条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责任,加大对各部门创新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建立政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与评估制度,及时总结分析政策执行情况并解决执行不力问题。加强全市创新指标的统计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加强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服务、引导和激励,激发企业主动创新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公平竞争、宽松包容的创新环境。 三是增加科技投入并明确扶持重点。 通过财政投入的大幅增加和稳定增长引导全社会投入,争取实现吉水县研发投入的增长速度快于全市的平均增长,要求各乡镇政府也建立起相应的增长机制。每年将实施一批有带动作用的科技项目。

(二)集聚资源,健全体系

一是下大力气招才引智。 采取给予高额项目启动经费和建设高规格人才公寓、开通就医及子女就学“绿色”通道等有力措施,为吉水县吸引高层次人才。通过建立领导联系帮扶高级人才专家制度,安排或增加科研经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颁发“特别贡献奖”,做到以感情、事业和待遇留人。二是推进科技 创新平台市场化。 采取政府补贴和加速折旧的办法,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将已有的大型机器、设备参与社会贡献,大大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三是大力促进产学研结合, 围绕吉水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每年选择1-2个重点扶持产业,加大与国内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鼓励企业与学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共同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组建一家香料新产品研发平台——中试车间,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产品搭建有效平台和实现路径。

(三)配强队伍,深化改革

一是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完善县知识产权局机构设置和增加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设立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资金,配备执法车以及移动执法设备;注重执法队伍的培养,定期选派执法人员到法院挂职实践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兴办专利申请代理、商标代理、版权登记、司法鉴定、信息咨询、质押融资等中介服务机构,培养知识产权经纪人 。二是强化科技管理职能, 配齐配强科技管理干部,通过岗位培训、调研交流、学会培训等方法提高科技人员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树目标、提要求、压担子,提供发展平台和机遇。三是加强 科技与各方联动。 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完善财政金融支持体系,放大资金的使用效能,改变政府资金“点对点”、“一对一”支持方式,逐渐加大财政对企业的投资引导。加强与招商部门的联系,注重引进企业的科技合作,产业链间的互补作用。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吉水县企业在科技创新的需求,加强项目实施、成果转化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