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一晚查乱用远光灯61起 全部“体验式教育”

06.08.2014  13:04

据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消息,4日晚,深圳交警严查乱用远光灯61起,全部“体验教育”。眼睛突然被强光照射,可能会导致3-5秒的失明,极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深圳交警表示,从现在开始,交警查到乱用远光灯的,就让他看5分钟。有网友认为“干得漂亮”,也有人认为有不妥之处。

深圳交警对乱用远光灯采取“两看两考一处罚” ①两看:让违法者适度体验自己车及其他车远光灯照射,感受危害,②两考:民警现场考司机何为远光灯?如何正确用?并讲解,③处罚:300元1分。

据介绍,体验式执法,严格把握教育处罚相结合原则。现场感受乱用远光灯危害,不是强制处罚,不限定时间,同时民警现场讲解灯光正确使用规定,让违法者换位思考,强化执法效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三百元罚款: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会时;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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