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亿村官案进展:两名干部落马各获刑十年

10.01.2014  12:52

  本报深圳1月9日电(吕绍刚、王星)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20亿村官”周伟思一案有了新进展。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何永华,因收受周伟思等人25万元港币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2012年11月,一则《深圳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坐拥20亿资产》的网帖引发社会关注。据网帖曝光,南联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周伟思在职7年间,利用职权便利,非法变卖霸占村委集体土地,并以村委名义向政府某部门进行贿赂。文中更指出,周伟思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栋,豪车超过20部,资产超过20亿元人民币。

  该网帖曝光后,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3年1月2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周伟思立案侦查,同时将其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周伟思被执行逮捕。目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以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周伟思提起公诉。

  随着周伟思、范胜命(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人的锒铛入狱,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原副主任何永华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陈道义收受贿赂的事实,也在调查中浮出了水面。

  检方表示,何永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周伟思及其他行贿人贿赂共计港币25万元,为其建设违章建筑提供方便。近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何永华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陈道义的受贿,则是因为范胜命的入狱而被发现。据调查,陈道义在开发龙岗区某城市更新旧村改造项目中,收受了范胜命的贿赂。在此前的判决中,陈道义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