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用教育守护廉政的“围墙”
在安徽萧县、泗县及太和县三地,县委书记贪腐引发的“多米诺效应”涉及当地干部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成为“塌方式腐败”的重灾区。记者日前采访当地纪委、司法等部门获取了三地落马县委书记的腐败忏悔自述发现,用人腐败和官商勾结成为权力滥用的两大风险点,问题“一把手”权力失范带来的官场逆淘汰和社会生态恶化往往加速“塌方式腐败”的发生。从这些落马县委书记的反思中可以看出,尽管他们的腐败行为受到法律惩处,但他们引发的反腐追问并未结束。如何防止类似县委书记引发的“塌方式腐败”将是当前和今后反腐及基层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新华网2015年2月12日)
建筑塌方,不仅楼没了,落下的砖块还可能会伤到路人;而官场“一窝黑”、“一班蛀”的“塌方式腐败”,不仅败坏了政治生态,严重损害了各级政府、党形象,更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都说中国是个“人情大国”、“关系大国”,这在官场也不例外。经过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在各类“塌方式腐败”案件的背后,往往存在盘根错节的关系,有着巨大的利益链条,导致“一损俱损”。官员拥有自己的关系网本不是什么坏事,用好了还能对工作有帮助,然而偏偏个别人面对利益动起了歪脑筋,利用自己的人脉搞权钱交易,结果是弄得一批人受处分的受处分、坐牢的坐牢。
这种“塌方式”腐败不仅对当事人的前途造成打击,更对于整个官场,甚至是整个地区,都会带来深刻的影响。中央已经三令五申不许搞小团体,可在一些地方,这种“报团”的现象依然屡禁不绝,会让小团体之外的官员怎么看?每个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攀比心,看到小团体的成员频频获利,一些人把持不住,也渐渐走上了反腐的不归路,官场也被这些人“污染”。
另外,官场和社会看似相互独立,其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公众的角度来说,“本地某某‘巨贪’落马”、“某某腐败集团浮出水面”等新闻看多了,自然会怀疑政府怎么会有如此之多的问题?是不是当官的光顾着捞钱,不为老百姓办事?长此以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则会被此起彼伏的“腐败事件”消磨殆尽,造成政民矛盾不断加深。
搞“塌方式”腐败,看似是抱团取暖,有“利”同享,实际上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既然有这么多危害,为什么依然有官员愿意铤而走险?“廉政教育像集体打鼓,往往一阵风刮过就没了。”不少落马县委书记在担任领导岗位的十多年时间,始终没有停止过贪腐,这期间也多次学习过反腐倡廉的文件,多次参加反腐倡廉的会议,甚至自己也曾主持过相关会议,但往往只是应付“官差”,做做样子而已。可见,虽然廉政建设的风吹了又吹,但一些时候往往浮于表面,没有深入下去,成了“形式主义”。
因以权谋私被立案调查的安徽阜阳市人大原副主任刘家坤说,很多廉政的典型也不符合时代特点,不可信也不可学,需要多多发掘有时代特点的典型人物。的确,典型的塑造需要跟着形势走,应视当前的需要而定。此外,若是过分追求“高大全”,人为地拔高,而不是让典型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会让人产生距离感,无法起到教育作用,不能在官员中更好地引起共鸣,达到宣传效果。
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重在预防。而搞好廉政教育,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一环。目前,各地在这一方面出力不少,但力度还不够深。那么,怎么做才能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让廉政教育不做无用功呢?解决好走形式的问题十分重要,这就需要让官员能够听进去,能够为己所用。首先,要严格纪律,用制度“驱赶”形式主义;第二,应塑造一批“接地气”的先进典型,让人易于学习;最后,针对“塌方式腐败”等易于产生严重危害的行为,不搞“一过式”曝光,要同时“绕到背后去”,多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找出引发严重影响的点在哪里,有针对性地“下手”,把其“扼杀于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