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亚硝酸钠 贵锋老妈蹄花店厨师获刑

24.02.2014  21:29

  记者昨日获悉,在青羊区人民法院对东城根南街13号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亚硝酸钠案进行审理完结后,青羊区食药监局对该店也作出了一系列行政处罚,该店负责人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黑名单”。

  青羊区人民法院对贵锋老妈蹄花店非法添加亚硝酸钠一案进行审理,厨师郭普海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随后,青羊区食药监局也对该老妈蹄花店作出了一系列行政处罚,不仅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的顶格处罚;该店负责人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黑名单”。

  按照要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贵锋老妈蹄花的生产经营者、责任人员、涉案产品的相关信息都会一一公布;公布期限从公布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规定,相关责任人和生产经营者,5年内不能从事餐饮业。据了解,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逐步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实现全国各地的信息共享。这意味着,列入“黑名单”中的责任人,5年内在全国范围内都不能再从事餐饮业。(记者 李霞)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