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追思遗体器官捐献者

31.03.2015  11:06

虽然失去了亲人,但他的生命在别人身上延续,我为他感到骄傲。”“感谢无名的捐献者,是他给了我第二次生命。”3月30日,2015年人体器官捐献清明缅怀纪念活动在南昌瀛上墓区举行。纪念碑下,捐献者家属、捐友、遗体接收单位代表和省红十字会工作者为遗体器官捐献者集体默哀,送上生命的礼赞。

捐献者家属在纪念碑前缅怀亲人。图/记者李龙

据了解,作为全国首批11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份之一,江西自2013年正式出台实施《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以来,遗体器官捐献人数快速上升,特别是2014年出现井喷式的增长,涌现出“小太阳”等一批感人至深的平民捐献英雄。截至目前,我省共招募遗体器官志愿捐献者1882人,已成功实现遗体及其器官、组织捐献274人。其中,实现器官捐献53例,通过器官移植,至少挽救了152名垂危患者的生命。

器官捐献本着捐献可为、捐献光荣、捐献无偿原则,但出于关爱角度,我省今后可能会出台一系列惠及捐献者家属的措施。”江西省红十字会秘书长戴莹介绍说,目前红十字会、卫计委等部门正积极和民政、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衔接,研究并制定一些政策,对捐献者家属进行帮扶。比如包括捐献者小孩的教育能否优惠,家人可否申请生二胎,困难家庭能否申请低保等涉及民生福祉内容。(记者汪清林)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