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好扬帆——抚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实
风清气正好扬帆
——抚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实
“现在的风气正了,干部干实事的多了。”“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现在基本看不到了。”......
如今,在抚州经常能听到人们发出这样的感叹,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感受到了抚州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带来的深刻变化。
近年来,抚州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查纠“四风”不手软,惩治腐败硬碰硬,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中央纪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四家主流媒体,深入抚州市就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进行了报道;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做法和经验得到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并指示在全省推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名列前茅。
“两个责任”落地有声
“两个责任”是近年来全市党员干部议论最多的热词之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带起来,必须紧紧抓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市委强化以上率下、清单管理、刚性问责,持续传导压力,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锤接着一锤敲、一环紧着一环拧,驰而不息,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在今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全会上,抚州市委书记肖毅代表市委向县(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下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要求党委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知责明责,认真履责尽责,严格追责问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同时,市委书记肖毅,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鸿星,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认真践行“四个亲自”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集中整治“微腐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题调研,找准问题症结,督促指导工作。市纪委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两个责任”监管系统,将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清单落实过程纳入平台在线管理,实现履责全程纪实、永久留痕;坚持把问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执行好“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不履行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行为的处理力度;坚持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使问责形成制度、扩大声势、有力震慑、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两个责任”问责案件1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
狠刹“四风”震慑常在
抓作风,踏石留印;惩腐败,有贪必肃!
——自抚州市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已有4名县处级干部被查处。
——2016年7月抚州市通报了九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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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正风肃纪的“刮骨疗毒”。近年来,抚州市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吃请等纪律规定,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围绕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主要时间节点,开展节日廉情监督,重点聚焦违规收送“红包”、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等突出问题,全市共抽调人员827人次,组织104个检查组,采取联合督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和调阅公安天网监控系统、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平台数据等方式,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今年1-8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起,处理7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次37起,对“四风”问题形成了明显的震慑效应。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集中整治工程领域“违插”问题和基层“微腐败”,消除项目推进中的“中梗阻”,严查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今年1-8月,市县两级巡察组共个别谈话1415人次、抽查干部档案1303人次、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342人次,受理信访举报60件,发现问题线索21件,取消了6名换届对象提名资格,对41名个人档案存在疑问的干部提出不予提拔重用的意见。全市各级廉政帐户共收到上缴“红包”款583笔237.26万元, 查处“红包”案件10起10人;收到主动上缴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不当得利155笔225.13万元,查处“违插”案件4起处理5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4人。
抓早抓小挺纪在前
严管就是厚爱,廉政重在防范。在保持高压惩腐的同时,抚州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推进源头治腐,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为抚州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保驾护航。
预防在先,强化教育提醒。在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设立纪律讲堂,在市、县两级设立中心讲堂,在市直单位、县直单位和乡镇设立基层讲堂,在村组设立流动讲堂,同时设立纪律在线“微讲堂”;目前,全市已有3012个单位开设“纪律讲堂”,开办纪律宣讲8816场次。同时,依托市廉文化促进会和各县(区)廉文化促进会分会,深入挖掘和汲取临川文化中蕴藏的廉洁元素,形成了临川“孝廉”、广昌“莲廉”、黎川“瓷廉”、崇仁“理廉”、资溪“竹廉”、南丰“桔廉”、宜黄“红廉”、东乡“书廉”、南城“礼廉”、乐安“守廉”、金溪社区廉文化等特色廉文化品牌,推动廉文化从党政机关走进千家万户,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廉倡廉的良好氛围。
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查纠、早防范“四位一体”长效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扩大谈话、函询和诫勉范围,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75件(次),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09人,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人。同时,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对信访反映不实问题及时澄清,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鼓劲撑腰,支持党员干部大胆创新、干事创业。(抚州市纪委 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