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政每年3000万元建设“清洁家园”

16.02.2015  11:21

  日前获悉,我市制定《关于推进“清洁家园”工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实施意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打造“清洁家园”工程,加快改善南昌乡村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并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农村环境整治。

  同时,加大对国道、省道、县道以及乡村道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运道路垃圾、杂草、杂物;对道路沿线排水沟进行清淤和疏通;清除道路沿线陈旧、破损等影响路容路貌的广告宣传牌等。

  另外,我市将积极鼓励引导村(居)民、保洁员和保洁公司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对可回收垃圾实行定点回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快完善村镇排水体系,有条件的乡镇实行雨污分流。加快无害化户用水冲厕所建设。(记者 高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