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让清洁工“送走”残疾孙子 婴儿溺死湖中

29.05.2014  13:10

    婴儿出生时身患重病,家人商议后决定放弃治疗,奶奶找来一名清洁工将婴儿“送走”,后婴儿被发现溺死在湖水中。5月27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韩某、万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两年。

    据悉,2013年12月23日上午8时许,省城一市民在八一公园发现一具婴儿尸体浮在湖中,急忙报案。警方鉴定发现婴儿系新生儿,全身有多处残疾。警方排查各大医院,发现事发当日凌晨2时许,省城市民陈某妻子在一医院产下一名全身多处残疾、患有疾病的男婴,之后男婴被陈某的母亲和婶婶等人抱走,不见了踪影。经DNA鉴定死婴正是陈妻所生。今年1月9日,警方传唤陈母韩某、婶婶万某。原来,韩某、万某等人商议后,决定将男婴“送走”(指遗弃)。他们碰到清洁工李某,于是支付100元请其帮忙“处理”。1月10日,李某归案。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男婴的父母对三被告人韩某、万某及李某均表示谅解,恳请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江南都市报 吴卫兵、黄飞、记者龚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