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格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13.12.2016  11:38

  近日,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严格落实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要求。严格按照住建部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已经明确取消,包括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等不列入行政审批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或者变相实施。整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做到行政审批运行全面公开,完全透明。

  ——进一步精简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整合,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在清理规范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保留实施的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力度。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要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监管和服务。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改革,按照清理规范后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及时修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修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整合和保留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措施到位,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切实做好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督促指导。下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中,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合并的,报本级政府确定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