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水交警大队藏“小金库”3人私分18万元

30.09.2014  10:34

9月29日,记者获悉,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13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江西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渝水大队民警谢乐私分公款案。

法院一审认定,2007年9月,胡某某(另案处理)开始担任新余市交警支队渝水大队内勤。在大队长康某某(另案处理)的授意下,渝水大队在收取摩托车保险返点费、拖车和停车费、驾驶员体检返点、罚没款返还款等费用时不出具任何手续,并将以上本应上缴财政的收入不予入账,而转入私设的“小金库”,由胡某某保管。截至2012年底,“小金库”款项总计100多万元。2010年7月至2012年年初,谢乐利用担任渝水大队副大队长、分管办公室和勤务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康某某、胡某某三次侵吞小金库内公款18万元。今年3月17日,新余市中院终审判决谢乐有期徒刑3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所得赃款5.66万元上缴国库。通报显示,谢乐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记者谌恒)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
赣州首开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直通车
  (记者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日9时30分,上饶之窗
江西今年建设设施蔬菜35万亩
  宁都讯(记者梁健、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上饶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