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开水浇头”服务员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09.09.2015  09:53

因火锅加水问题与顾客发生争执,被顾客微博投诉后,为泄愤将开水淋到顾客头上,并将对方摁倒在地殴打。9月6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火锅店服务员朱某(未成年人)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朱某,男,1997年生,高中文化,案发前在温州市区第一桥“火锅先生”店当服务员。8月24日晚上6点多,被害人林某和家人在市区第一桥“火锅先生”店用餐,林某让朱某给火锅加水,两人因加水问题起了争执。随后,林某发微博向店老板投诉了朱某。

没过多久,火锅店经理找到朱某询问被微博投诉的事情,朱某得知后找林某沟通,两人再次起了争执。接着,朱某回到厨房,用塑料方盒盛了半盒热开水,走到被害人身旁,将开水直接淋到林某头上,并将被害人摁倒在地上殴打。林某母亲及其他顾客赶紧将朱某拉开,随后,朱某离开了现场。

民警到场后,联系了朱某的父亲。朱某接到父亲电话后,主动回到案发现场。

经审查,鹿城区检察院认为朱某虽然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但他作案手段较恶劣,社会影响面大,造成林某轻伤一级且尚未得到林某谅解、尚未赔偿经济损失,故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