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原人大代表张志宏嫖宿幼女案获刑8年

29.04.2014  10:34

  中国独家报道【陕西渭南市原人大代表张志宏嫖宿幼女案终审获刑八年】记者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渭南市原人大代表张志宏因嫖宿幼女罪一审获刑八年后,其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渭南市中院,经不公开审理后4月25日渭南市中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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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