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基层医卫机构试点医养融合

07.05.2014  13:11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决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融合工作试点,促进医疗服务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居家养老合作新模式。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要求,2015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6年力争在全省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开展医养融合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可采取四种方式:一是在试点机构内部开设老年病科,在门诊全科医生诊室增设老年病服务项目,设置一定的病床数,并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确保老年病人得到及时会诊和治疗;二是实施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以群众自愿为基础,由试点机构与辖区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协议,组建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团队或确定责任医生,定期提供上门诊视、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托管养老机构医疗业务,试点机构可与辖区内的福利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托管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四是举办医养融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试点机构改造成医养融合机构或护理院,或者与社会资本合作兴办。(江宜梓 王 芳)